为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0:32:35 445 人看过

为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期限同主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担保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担保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

其次根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担保期限怎么算呢

担保期限的计算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2.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3.是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履行的哪些
    一、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履行的哪些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二、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话要依法承担哪些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要承担继续履行、采
    2024-01-29
    338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内交付商品是否为合法行为?
    逾期交货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1、对于解除合同,只要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合同就可以解除,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也可以相应解除;2、在协商不成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3、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方支付货款,另一方交付货物;4、有支付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者有交付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交付货物,属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5、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逾期交货,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6、供应商延迟履行供货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货的,对方即需货一方也可解除合同。逾期交货违约责任怎么认定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的认定:1、在出卖人已经为现实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2、在出卖人逾期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出卖人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
    2023-07-11
    253人看过
  • 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
    一、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若催告履行合同没写履行期限,《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了补救措施。具体如下:1、《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因此,若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3、我国
    2023-05-03
    270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的区别以及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
    一、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的区别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只有一个区别:规定的时间段不同。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简单的说,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二、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内容如下: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
    2023-04-14
    329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的花招
    期限是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也是合同必备的条款。按照一般签订合同原则,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具体,没有歧义。然而,有些不法商人故意在签合同时,使合同履行期限不确定,到了履行时赖账,使与其合作的商家有口难辨。例如,某建筑公司向某水泥厂购买水泥,约定当年内分四批供货,每批发货400吨,货物由供方负责发运,运费和货款在每批交付后5日内由需方一次结清。这就是一种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情形,因为在一年内供方可随意发货,而不顾需方的实际情况,若遇市场价格的变化,供方当然会采取对自己有利的供货方式,这样对需方是极为不利的。另外诸如售完付款、货到付款等都是不确定的条款,给心术不正的商人留下了耍赖的理由。另举一例,A将10只羊卖给羊肉馆老板B,A了解B的羊肉馆生意很好,一般一天都会杀两只羊,故约定10只羊全部杀完再付款,谁知B一直留着一只羊未杀而拒付羊款,后A诉至法院。在这一合同中,该卖羊合同等于附了一个付款条件,
    2023-06-09
    307人看过
  • 怎样为一个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其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质押享有出质物的占有权;债权人(质权人)收取出质财产的本息;债权人可以独立对质押财产作出决定;在质押中,债权人具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
    2023-02-20
    236人看过
  • 如何履行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应当由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当事人还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以及在违约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的责任。一、买房合同签了可以毁约吗?可以,但是会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买房合同签了又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民法典承租人是否可以在租金内进行违约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期内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解除影响承担违约责任吗1、合同解除不影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2023-03-31
    235人看过
  • 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完毕后两年
    贷款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意思是担保人在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都要承担担保责任。所谓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事后担保的担保期限事后担保的担保期限是多久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
    2023-07-02
    351人看过
  • 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期限吗
    一般银行的担保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此时担保期限按照约定的期限计算。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期限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
    2022-07-12
    208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
    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概念合同履行期限不明概念,是指合同中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的时间期限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履行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1.首先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2.如果协商不成的,然后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其次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
    2023-03-10
    198人看过
  • 担保承诺:履行合同的保证
    履约保证金一般是指招标活动中,中标人为确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提供的金钱保证,具有履约担保的性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除现金外,还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对于招标人考察屮标人有没有完成中标项目的实力,预防中标人串通投标、低成本投标等虚假投标行为,以及督促中标人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汇票吗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汇票。按结算方式归类,银行转账和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是一类。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企业入账的资金,银行需要冻结此笔资金作为保证金,再开立银行保函。具体参考招标须知、招标邀请或招标通知书里关于“担保”部分的要求,常见的有以下要求:1、现金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2、银行本票之类的票据交予招标人;3、银行保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
    2023-07-12
    135人看过
  • 为履行合同是否可以提供担保
    为履行合同可以提供担保,我国法律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什么形式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的形式有: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为债权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财产,优先受偿出售财产的价款;2、质押,是指将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转让为质押的担保方式。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是什么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1、担保。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
    2023-03-07
    106人看过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该怎么履行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应由当事人订立补充协议,约定履行期限来履行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是要给对方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该怎么履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2022-06-13
    343人看过
  •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分类及履行期限
    一、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分类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分类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二、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
    2023-05-06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以实际行为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动态的过程,因客观因素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达成变更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处理合同争议时应注意不唯书面合同论,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复杂、动态、丰富的过程,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通常伴随着双方当事人根据客观情况及形势变化等因素而进行的重新磋商
    • 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的履行期限为多少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0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一般保证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
    • 担保合同只有三年的期限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合同到期三年是否不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看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担保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债权人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做了详细的规定:《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 未承诺担保期限的合同履行期是多久或几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保证合同彼此未承诺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导负债执行限期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要求,债务人与担保人能够承诺担保期限,可是承诺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执行限期或是与主债务执行限期与此同时期满的,视作沒有承诺;沒有承诺或是承诺不确立的,担保期限为主导负债执行限期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 对合同履约进行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所谓履约担保,对合同履约进行担保的规定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