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34:51 134 人看过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与第二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具体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是什么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一)法院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当避免但不能避免的情形;(二)审判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三)当事人和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审判决定是否正确合法(五)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对徇私舞弊、枉法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对法院判决的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没有法律效力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认为错误的,应当依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从诉讼程序的角度,不仅包括对一审审判活动的监督,还包括对二审审判活动、再审和死刑复核的监督;从案件性质来看,不仅包括对刑事
    2023-05-07
    341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审限是多久?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再审审限,根据生效判决、裁定由哪个法院作出而定。是一审法院作出的,按一审程序审理;是二审法院作出的,按二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二百零四条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
    2023-06-26
    425人看过
  • 法律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2023-06-11
    346人看过
  • 哪些情况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03
    23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合理定位
    审判监督程序制度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现确有错误,对案件依法进行再审的一项法律制度。为什么一个案件经过二审,还出现错误的裁判呢?就现实的审判情况而言,除了极个别法官有枉法裁判之外,在绝大部分的情形下,案件审理结果正确与否,与人的智力、能力受到现实的社会条件、法律制度条件等限制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说,人的认知没有绝对性,这就隐含着在相对认知的条件下,人们对社会事实的认知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因此,由于认识的缺陷造成判断的失误势必不可避免。当然,审判工作也不例外。在法律制度和法律政策上,尽管一再要求尽可能能够追求完全的真实,保证完全的公正。然而,由于上述社会条件的限制,现有的法律制度的设置并不能完全保证法院在审判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存在的事实能够完全吻合,也无法保证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规定的读解难以排除主观认识的局限,更无法完全保证法官对事实的认识
    2023-06-11
    111人看过
  •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哪些机构为监督主体?
    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有六种:党的各级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员;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内监督条例一般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分多少条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分四十七条。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2004年2月17日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2023-07-06
    328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一般不能加刑,但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二、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8.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三、审判监督程序的处理审判
    2023-06-23
    108人看过
  • 监督主体的身份有哪些?
    行政监督的主体。在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就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的上下级机关,如国务院、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各专门职能机关,如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是由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两部分构成。依监督的主体划分,行政监督有五种类型:(1)执政党的监督;(2)权力机关的监督;(3)行政机关的监督;(4)司法机关的监督;(5)社会监督。劳动监督执法主体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
    2023-07-17
    368人看过
  • 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主要包括哪些
    《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限比较广泛,主要包括:1、要求报送资料权,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2、检查权,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3、调查取证权,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
    2023-06-07
    312人看过
  • 卫生监督主体有哪些
    1、卫生监督机关2、卫生行政机关3、国境卫生检疫机关4、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量刑有什么标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量刑的标准: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我国现行的gmp的颁布部门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个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三、药品管理法立法的目的是药品管理法立法的目的:1、维护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的合法权益是制定该法的
    2023-03-30
    131人看过
  • 行政许可检查监督的含义、主体及程序
    (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含义和特征1、含义行政许可监督是指有权行政机关对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解、检查、监督以及纠正的活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了解、检查、监督以及纠正的活动,二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了解、检查、监督以及纠正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特征(1)根据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做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并且是已经获得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资格,即被许可人。(3)行政督察检查的内容是被许可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情况。(4)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
    2023-06-06
    471人看过
  • 各级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2、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一、刑事诉讼哪些案件需要再审1、在刑事诉讼中,以下案件一般需要进行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
    2023-06-20
    476人看过
  • 第二审程序的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被告人如果对于第一次审理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判决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请求重新审理,但是提出请求也是具有时间限制的,不是什么时候想起来就能提起二审诉讼的。对于一审程序不服的,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称呼是不一样的,被告人对于一审程序不服的,称为上诉,原被告人就称之为上诉人,另一方就被称之为被上诉人;如果是检察院不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罪名以及处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上诉的规定期限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对于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10天,案件经过裁定的,如果对于裁定不服认为有错误或者裁定过重,上诉期是5天。这个期限是从被告人接到法院发出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10天或者5天。例如,某人在10月1日接收到裁决书,那上诉的时间就应该是10月2日到10月6日这5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法院判决不服
    2023-06-18
    323人看过
  • 重新审视: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
    2023-07-06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哪些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方式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重要方面。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依照审判监督
    • 我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和主体是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3
      (一)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谁能提出再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谁有权提出再审请看下文。一、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 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人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三;四、上级检察院抗诉一、本院院长提交审委会决定再审;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是指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对生效裁判提出重新审判时采用的形式。采用一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中的重要一环。没有一定的方式提起或者采用非法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便无法启动,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便不能纳入诉讼程序中加以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包括决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以及抗诉。二、审判监督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