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小时执行攻克工伤损害赔偿难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32:16 347 人看过

当时我太心急误解你们了,四处乱告状,真是不好意思!、感谢你们来回跑了这么多趟,帮我讨回了工伤赔偿!、看到你们今天饭没吃、水没喝,一直为我的案子从早上忙到现在,真是过意不去啊!。近日,当看到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们的努力下,已停产多时的企业将全部赔偿款转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后,申请人许女士流着泪、拉着法官的手不停的道歉、感谢。

事情还得从2012年11月说起,当时许女士在一建材企业打工时不慎受伤,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经汉中市中级法院二审调解,最后确定企业应赔付许女士14万余元。后因企业怠于履行,许女士一纸申请交至汉台区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这是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的共识,因此承办案件的苟汉生法官立即按程序对该公司展开了四查。调查发现该企业因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已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且企业账户无存款可供执行;企业生产场地是租用农村集体土地,除三辆破旧的生产用车及专业生产设备外,也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企业现法人代表及两名股东均以经济纠纷已报请公安经侦部门介入为由拒绝配合执行。案件在执行中途陷入了困境。正当执行法官绞尽脑汁寻找案件突破口之时,申请人许女士感觉索赔无望,不断到法院哭闹并开始四处上访、告状,这更给执行法官们增加了执行压力。

执行僵局并没有使执行法官气馁,他们下定决心要依法为申请人追回应得的工伤赔偿。在随后对企业财务现状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公安机关虽介入股东间的经济纠纷,但与本案执行并无直接关系;该企业虽已停产多时且外债较多,但大多是筹建期间所欠,在正常生产时是盈利的,即便停产后依旧拥有很多对外债权;该企业停产后一直有留守人员在对外回收欠款,其企业账户无存款应是假象。据此,执行干警转变找企业法人、查企业账户、寻实物财产的常规思路,将案件的突破口放到留守财务人员身上。

近日,执行二庭全体执行人员及法警,在执行局薛凡局长和庭长刘延林的带领下与申请人一起来到该建材企业进行搜查,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搜查重点放在了现金流水账簿上。不多时,2014年上半年的出纳现金流水账簿摆到了刘延林庭长和苟汉生法官面前。经过对现金流水的核查,机智的执行法官们很快发现了端倪,该企业在1至5月共计收回外欠款44万余元而现金支出仅31万余元,这中间13万余元的差额呢?就此执行法官将企业留守的厂长、会计、出纳等三人分开进行讯问,而讯问的重点放在了出纳身上。

面对讯问,出纳赵某满不在乎且振振有词:这13万已支出且有借条在,未正式报销上账前借条可以抵库存现金的,你们不懂,找懂的人来谈。面对狡辩,执行干警不温不火的指出:这些支出票据一无经办人、二无借款用途、三无负责人签字不符合凭条抵库存现金的条件;而且在企业负责人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出纳不能自行决定款项的支出;财务人员一手清收、一手支出,这属于坐支现金,是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支出凭证总额与账簿及企业存款账户显示余额不符,出纳有侵吞企业财产的嫌疑已涉及到刑事犯罪。听到执行法官对财务管理知识亦很清楚,出纳赵某立即低头不语了。企业有无执行能力的情况已经完全明了,就差火候了。法官将事情的严重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分别与该企业的厂长、会计及出纳赵某进行了交谈,迫于对法律责任的畏惧,会计赵某坦诚为了支出方便,在企业股东的默许下将清收回来的钱款以个人名义存到了银行等情况,并表示愿意立即配合法院,到银行将全部工伤赔偿款转至法院执行专户。

当15万余元的银行转款凭证出现在执行法官及申请人许女士面前时已是下午4点了,而法官们到执行现场已整整7个小时了。看到执行法官们顾不上休息、忍饥挨饿的疲惫之态,想到自己从前的不理智给法官们带来的委屈,申请人许女士感激和歉疚的泪水流了下来,从而出现了前文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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