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设用地可以由政府划拨获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43:37 211 人看过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政府不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理由有哪些?

不符合以下条件将不会得到宅基地使用权证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集体建设用地划拨怎么做
    一、集体建设用地划拨怎么做政府以划拨形式提供的地块,其所有权人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申请。对于通过划拨途径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转让事宜提交至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取得批准的各级人民政府,若同意该项房地产转让,则应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与之相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二、集体建设用地盖房子是否是违建在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没有向所在地政府进行审批申报,或者建筑物的实际用途与审批用途不一致,无论是在什么所有权性质上的土地进行房屋建筑及附属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首先,
    2024-03-04
    345人看过
  • 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的种类
    一、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的种类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对象:1、对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3、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继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二、划拨土地的主要特点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
    2023-05-06
    134人看过
  • 可以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划拨土地可以转让,但必须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通过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
    2023-08-17
    311人看过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抵押的效力规定如下:(1)、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2)、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条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
    2023-03-17
    296人看过
  • 供销社土地划拨是建设用地吗
    不是,民法典对无偿划拨民否改变所有权没有作出规定,如果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销社土地使用权纠纷宝口供销社原为惠东县高潭供销社宝口供销分站,建于1950年初,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c基层供销社在60年代已由原农民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该社使用的土地长达20年以上,并且位于宝口圩镇范围内。塘角、南龙两村民小组提供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其他材料,
    2023-08-10
    358人看过
  • 政府划拨土地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一、政府划拨土地是否交土地使用税政府划拨土地交土地使用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划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划拨土地可以抵押贷款吗可以抵押贷款,但需要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三、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1.收费不同。
    2023-06-14
    496人看过
  • 用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如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
    2023-02-23
    414人看过
  • 建设用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关于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之间差异性的分析如下: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并无明确的使用期限限制,然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则存在着不同年限的期限设定;其次,在价格方面,土地使用权划拨无需承担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支付义务,并且其购置价格相较于同类土地使用权方式往往更为廉价;最后,在应用领域上,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用于服务公共利益的项目,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则倾向于提供给经营性质的用地作使用。《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4-05-20
    372人看过
  • 惠东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政府划拨用地的项目)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可以提出申请。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具备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可以提出申请。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采取拨用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提交
    2018-03-20
    130人看过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一、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如下: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手中购得。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
    2023-06-19
    423人看过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如下: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如何变更登记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3.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4.地籍测量。对
    2023-06-15
    70人看过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能不能抵押
    一、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能不能抵押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能不能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数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能不能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能不能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权人能不能不能不能变卖抵押物抵押权人能不能直接变卖抵押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债务人能不能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
    2024-01-16
    318人看过
  • 如何摊销政府划拨的土地
    如何补偿政府划拨的土地。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并按规定计提摊销。2。企业在所购土地上建造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在资本化期间,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资本化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将自有厂房、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时,其所占用的相应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入账。企业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时,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转让给投资性房地产。5。购买土地、建筑物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配置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的用于建造待售房屋、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计入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7。企业取得建筑物时,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
    2023-05-31
    70人看过
  • 划拨地房屋拆迁后能否获得补偿政策?
    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国家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国家才能将其归还。一、房屋拆迁需要的手续如下: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二、房屋的安全鉴定标准如下:1、房屋的结构承载能力符合正常使用的标准,没有危险点存在;2、房屋基本能满足正常居住,但是有个别的危险点;3、已经是危房;4、不能正常居住了。综上所述,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
    2023-07-01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房子政府时可以获得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9
      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 哪几种建设项目可用行政划拨取得土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 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它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 哪些福利设施不可以取得划拨用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根据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目录》如果福利企业建设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的,可以取得划拨用地。非营利性福利设施包含以下种类: 1.福利性住宅。 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 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 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 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6.收容遣送设施。 7.殡葬设施。 福利企业建设其他设施的,则不可以取得划拨用地。
    • 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以什么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 划拨住房国有建设用地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6-02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