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15:34 204 人看过

探矿权纠纷,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就特定地域的某一种或者某几种矿藏进行勘探权利而发生的争议。

探矿权纠纷情况复杂,同时涉及的税种较多。赖绍松律师在探矿权纠纷案件方面有较丰富的实战经验,主要服务内容:

1.代为办理矿业企业收购、重组、股份转让前的尽职调查、税务审查论证、参与谈判、起草协议;

2.接受单位及个人委托,解决探矿权纠纷及探矿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3.对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矿业企业代为办理减免税手续;

4..接受委托担任税法顾问、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探矿权纠纷案件:

某资源公司欲将本企业拥有的部分探矿权转让给某矿业公司,但双方就探矿权转让的核心及关键问题存在较大争执,几经谈判均达不成一致意见。

赖绍松律师接受该资源公司委托,详细了解探矿权转让商谈过程,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进行调查取证,代表资源公司与矿业公司进行谈判,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并成功签订了探矿权转让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转让相关文章
  • 采矿权与探矿权的概念梳理
    探矿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在勘查作业区内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在勘查作业区内及相邻区域通行。而采矿权人的权利则主要是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采矿活动。探矿权与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都是一种用益物权,权利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的主要概念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
    2023-07-17
    344人看过
  • 采矿必须要有探矿权吗?
    有探矿权的并不能采矿的。根据法律规定,拥有探矿权可以优先获得采矿权,但需拥有探矿权优先申办采矿权的条件:(一)探矿权人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并且符合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取得采矿权。(二)不具备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应当通过矿业权交易机构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有偿方式转让其探矿成果。(三)国有企事业单位申请转让采矿权的,应当征得其主管部门同意,并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转让。一、土地定向挂牌是什么意思土地定向挂牌是通过发布挂牌公告让人拍卖竞争。土地定向挂牌综合体现了招标、拍卖和协议方式的优点。并同样是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特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尤其适用于当前我国土地市场现状,具有招标、拍卖不具备的优势,挂牌时间长,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挂牌出让是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之
    2023-02-20
    155人看过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
    2023-06-13
    318人看过
  • 主编权纠纷探讨
    法定代表人
    主编制的作品在我国十分盛行,一部作品有总主审、主审、总主编、主编,名目繁多,有人把它称之为主编强权。由于没有对主编制作品的种类作出相应的规定,主编制作品的难以适用现行法律加以调整。主编制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算不算智力创作成果加以保护,这对我国立法提出了复杂的课题。对主编制作品中主编的地位问题,在学界尚有不同的认识,一是主编享有完全的著作权,其在成果申报时全部将该作品作为自己的科研成果申报,在著作权的行使上,由其行使完全意义上的著作权,如起诉、应诉等;二是全盘否定主编的地位,认为它是学术腐败的产物,不能行使著作权中的任何权利。对此,笔者略谈己见。一、主编不是或者起码不等同于作者,不应享有或者不应享有完全意义上的著作权从目前主编制作品表现的形式来看,主编制作品不是一种单独的作品种类,同时,它的存在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分类,主编制作品可以是任何一种表现形式的作品。
    2023-06-08
    412人看过
  • 探矿权可以少量采矿吗
    法律综合知识
    有探矿权的,不可以少量采矿。需要有采矿权才能进行采矿。根据法律规定,拥有探矿权可以优先获得采矿权,但需拥有探矿权优先申办采矿权的条件。探矿权人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并且符合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取得采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2024-04-27
    339人看过
  • 探视权纠纷探视权纠纷案件主要有哪些特点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范围广。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不直接与未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孩子姑、姨、叔、伯等都期望可以得到探望。2、探视权纠纷案件难执行。在执行探视权案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上没有固定规定。一、实践中探视权该如何行使实践中,探视权的行使方式,通常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探视权行使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的:1、夫妻已经离婚,且有子女需要抚养;2、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孩子跟随另一方生活;3、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可见,行使探视权的主体就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方负有协助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只有在一方行使探视权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积极协助,探视权才能真正的、完全的得以实现。由此可见,“另一方的协助”,是探视权实现的一个基本保障。行使探视权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也是义务,如果有探视权的一
    2023-03-05
    189人看过
  • 采矿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该类案件的复杂性表现在矿产所有权、采(探)矿权、矿业经营权三权分离;第二,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采矿企业经营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农村管理中的合法性如何确认;第三,审理的原则:准确把握资源整合和清理整顿行动的有关政策界限,准确适用法律。
    2022-04-27
    70人看过
  • 探矿权转让困扰煤矿建设
    探矿权有偿转让到了非有个说法不可的时候了,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局长徐立世大声疾呼。探矿权问题处理不好,最终将要影响我省西电东送的进程,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察处处长李明道焦急万分。??两年来,电煤供应跟不上火电厂需求是贵州这个南方煤炭第一大省出现的尴尬现状。在国家关停压产政策下,贵州下决心改变小煤保大电的状况,加快电煤基地建设,实现大煤保大电。而在打响这场扭转电煤缺乏、确保西电东送的关键战役之时,探矿权转让成为一道怎么也迈不过去的坎。发耳之争??发耳煤矿是贵州西电东送的电煤基地之一。国家70年代投入300多万,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完成了普查和详查工作。2002年该局获得了发耳煤矿的登记,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精查勘探,项目所在地六盘水市政府也希望尽快勘察。??发耳煤矿精查共花去了1500万,贵州省计委协调,商定了煤田局25%,六盘水市政府、水城县政府60%,煤田地质单位垫付15%的出资比例。但是实际出
    2023-06-08
    289人看过
  • 探矿权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第二章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12μ??°o???μ??°o???μ?′???μ?′?′?????′???è?o?ò?·??é±??üò?é
    2023-04-23
    323人看过
  • 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1、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转让才有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第五条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023-03-15
    119人看过
  • 取得探矿权就一定取得采矿权吗
    不是取得探矿权不等同于取得采矿权,但探矿权人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且符合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取得采矿权。探矿权是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探矿权人行使探矿权的结果是地质成果报告,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采矿权是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采矿权人行使采矿权的结果是获得矿产品,作为一种实物商品属于有形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2024-05-05
    392人看过
  • 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区范围
    《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解决采矿权属纠纷定点划界是矿山企业进行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的基本条件。定点划界包括国营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的核实、划定和乡镇集体矿山企业、个体采矿开采范围的合理划分。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年来,部分省(区、市)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陆续开展了定点划界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随着《矿产资源法》的正式贯彻实施,采矿登记、凭证开采制度将在全国有组织、有计划、全面地试行。为推动这一制度顺利执行,总结部分省(区、市)的经验,就解决采矿权属纠纷,核实、划定矿山企业矿区范围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原则意见,供参考。一、定点划界的指导原则实行采矿登记、凭证开采制度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矿产资源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定点划界必须遵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主要指导
    2022-04-25
    434人看过
  • 矿产开发公司侵权纠纷案
    上诉人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因侵权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驻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惠元、委托代理人刘晓海、李哲;耿广运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拥军;西平县酒店乡朱仓庄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人任书芳、林圣堂;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西平发源玄武岩采石厂委托代理人刘晓海到庭参加诉讼。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蜘蛛山玄武岩矿经传唤未到庭。二审上诉期间,原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具函本院。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所述有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驻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二、发回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3-06-08
    398人看过
  • 探矿权转换为采矿权的具体步骤
    采矿证办理流程如下:1、划定矿区范围,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2、领取采矿许可证。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申请的第二步。采矿许可证是拥有采矿权的唯一法律凭证;领取采矿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采矿权申请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应向法定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采矿申请的受理。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登记申请资料时,首先应了解该矿区范围内矿业权是否已设置及有关情况。这是确保矿区范围排他性的重要措施。取得探矿权资格(即申请取得或购买勘探许可证)的会计核算(一)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应增设“勘探开发成本”、“无形资产—地质成果”、“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事地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生产活动获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2023-07-10
    9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成为股东的法律行为。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更多>

    #股份转让
    相关咨询
    • 探矿权抵押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
    • 采矿权和探矿权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
    •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怎么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6
      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但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 矿山企业探矿权股权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3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6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矿山企业探矿权及采矿权的转让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应取得采矿权并生产满一年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主体是享有该矿业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等形式变更企业产权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等。本案中,虽然实业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矿业权审批备案”事宜及“资源费”由受让股权方承担,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周某全权负责转让事宜,实
    •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专属管辖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7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