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改免费彩铃引发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8:24:03 54 人看过

乌鲁木齐市市民陈先生最近往家里打电话,发现原先的嘟嘟声变成了电信的祝福彩铃:晚秋即将过去,初冬将要到来,无论何时何地,愿中国电信的祝福带给您丝丝温暖。陈先生虽然觉得这种祝福彩铃很人性化,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彩铃收不收费?电信部门加载这个彩铃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呢?

据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市分公司营业部增值业务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国电信从11

月开始,为市区固定电话用户免费增加了公益广告的祝福彩铃,它采用默认加载的形式,所有电信固定电话用户都可以免费享受到这种服务。这些彩铃没有任何营利目的,纯粹是为了让用户感受到我们的优质服务。

家住新民西街的李先生对电信部门加载彩铃很满意,他说:这种彩铃听起来很亲切,比以前单调的嘟嘟声好听多了,又是免费赠送,打电话时就是多等一会儿也乐意。

但也有不少市民并不买账,家住冷库附近的耿女士说:一个客户给我打电话,听到这个彩铃还以为打到电信公司了。电信公司这是在为自己做广告,它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

记者致电中国电信服务台10000,接线员表示,固定电话开通彩铃是一个促销活动。从11月1日开始,为所有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赠送祝福彩铃,免费体验两个月,两个月后,工作人员会问你是继续使用还是取消,若取消就恢复原来的铃声,若继续使用就会计入收费项目。当记者问及加载前是否经过用户的同意时,接线员表示,由于是免费开通,用户又比较多,不可能都通知了。

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对用户是否有好处并不影响用户的选择权。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法律系陈主任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明确提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电信运营商也许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在推出彩铃服务时没有告知用户,没有得到用户同意而强行加载,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这种行为较为正常,因为没有任何费用的收取,就不产生利益上的冲突,况且它代替了以前枯燥的铃声,是一种服务上的改进。

新疆财经学院法学系姜副主任说:如果电信运营商单方面替用户开通或者以免费为由为用户开通服务,则涉嫌强迫消费,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了侵害,他们借用固定电话这一载体,未经消费者同意来宣传自己,是一种商业广告行为,电信运营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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