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百万元商业秘密的电脑被盗黑手是懵懂两少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20:41 446 人看过

柳州讯(张春霞)在柳州市磨滩路开门面的张先生,店内存放商业秘密的一台电脑被盗,他当即报警。昨日,入室盗窃的两名少年被警方抓获。因属未成年人,警方给予释放处理,让家长对其加强教育。

7月3日上午8时,张先生来到门面,被眼前一幕惊呆:玻璃门锁头被撬,店内凌乱不堪,办公桌上的一台液晶电脑不翼而飞。糟糕,电脑里存放着上百万元的商业秘密!张当即报警。柳州市南站刑侦大队的民警对此展开调查。7月6日下午5时许,15岁的男孩莫某来到磨滩路一间出租房欲购买销赃的电脑时,民警尾随而至,抓获了两名盗窃嫌疑人。

莫某说,7月5日中午11时许,他的朋友韦某来到家中聊天,称他的表弟家中有一台液晶电脑急需转手出售,价格很实惠。莫某表明购买意向,经讨价还价,最终以1500元的价格成交。按预约时间,次日下午5时,他到磨滩路一间出租房取货。昨日下午,在出租房内,莫正巧碰到韦某的两个表弟放学回家,他对电脑的主人更是深信不疑。

经及时赶到现场的民警提醒,莫才知道电脑是韦某盗取而来的。经民警询问,韦说出了盗窃的经过。7月2日凌晨1时左右,韦某和李某两人打算到磨滩路一家网吧上网,因口袋没钱,两人便在附近一带游荡。当他们经过一家门面,透过店面的玻璃门看到室内无人,心中顿生贼念。

于是,李某将门撬开进入店内,两人翻遍整个店面也没有发现值钱的物品,便打起桌子上一台电脑的主意。他们迅速拔开电源后,扛走了液晶显示器和主机,随后将电脑搁放在韦的表弟家中。韦打听到朋友莫某打算购买电脑,正欲转手出卖,却被警方及时逮获。

昨日,经南站刑侦大队的民警调查,发现两名嫌疑人的年龄分别是13岁和15岁,均属未成年人。按规定给予释放处理,让家长带回并加强教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山西首例"黑客"盗取银行存款案告破原是电脑泄密
    银行卡一直带在身边,卡内的存款却莫名丢失,是卡被复制还是“内鬼”作乱?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队民警侦破查明,原来是电脑泄密,资料被窃。这是我省首例利用“黑客”技术盗窃银行存款的案件。钱被划走10月10日,太原市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到银行提款时,发现公司银行卡内的59万存款少了近4.5万元。正当吴先生与银行核对交涉时,卡内的存款又少了5000元。吴先生立即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并向公安迎泽分局重案二队报案。由于银行卡一直带在吴先生身边,从未丢失、补办或给他人使用,盗取银行卡作案的可能被排除。调取银行卡的交易清单,民警发现9月15日卡内只有40多元时就曾被人划走20多元,9月30日卡内存入59万元后,从10月1日到10日,被数次划走近5万元,交易全部标明“异地消费”。网上购物民警咨询得知,除持卡在异地消费外,网上购物消费交易清单也显示“异地消费”。进一步调查,民警果然发现银行卡内划走的钱
    2023-04-24
    25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造成公司损失两百余万元一外籍男子被判驱逐出境
    私自将其他公司的货品“倒”给了本公司的销售总代理商,合肥市中院近期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一新加坡籍男子蔡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驱逐出境;追缴其犯罪所得。据法院调查,合肥南亚公司是一家从事桑拿设备、机电产品生产等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新加坡籍男子蔡某某应聘进入该公司工作,任该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他与公司签订了技术与保密协定,约定工作期间和离职两年内都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2007年10月,合肥这家公司与北京路易香浓公司签订了全国市场总代理合同,约定其为A2充气式便携桑拿设备的中国市场总代理商,经销合肥公司胶棉布材质桑拿设备和PVC材质桑拿设备等。蔡某某负责双方联系订单、发货等事宜。北京公司立即将货款打到了合肥这家公司的账户上。2007年12月,蔡某某以北京一公司的名义,私自通过江某某从合肥某公司采购了A2充气式便携桑拿设备,以“合肥南亚公司二厂
    2023-06-09
    471人看过
  • 辽宁一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获赔45万元
    辽宁省沈阳市某化工企业原高管刘某掌握该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并与公司签有“保密合同”,但是刘某离职后与妻子另办公司,从事与原企业几乎一致的经营活动。原企业遂以“商业秘密被侵犯”为由将刘某夫妇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原告获得45万元的赔偿。据了解,刘某2005年2月被聘为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高管,主要负责向该公司的美国总部汇报业务等。在日常工作中,刘某掌握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该公司遂与刘某签订了一份《保密合同》,明确约定:刘某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的2年内,违约金为刘某任职期间最高年度收入的50倍。2007年4月,刘某突然提出辞职。同年5月,沈阳利化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刘某的妻子,刘某则是公司的股东,任监事一职。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称,沈阳利化工有限公司成立后,刘某利用在原企业任职期间所掌握的大量的核心信息,从事着与原企业经营活
    2023-06-05
    298人看过
  • 打工仔盗窃76万元电梯电脑板获刑15年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专门盗窃电梯电脑主板、变频器的案件,对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2009年底,被告人陈某从广东打工回家后,先去水阳的焊船厂打工,后想做生意但没本钱,想到以前在广东珠海伟创力电子科技公司做惠普电脑主板时,听公司技术员讲电脑主板不值钱,控制电梯的电脑主板才值钱,于是萌发了偷盗工地上的电梯电脑主板的念头。2010年2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携带老虎钳、螺丝刀、手套、撬棍、编织袋等作案工具先后至宣城市建材市场装饰大市场工地、宣城市区丽晶国际小区工地、宣城市区美都新城小区二期工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湖滨壹号花园小区二期工地、无锡市滨湖区阳光嘉园小区工地、宁国市时代广场小区工地、宣城市区柏庄小区工地、钻石鑫城工地、观塘小区工地、宣城市建设科技大楼工地,趁夜间无人之际,采取溜门进入、卸控制柜面板、撬面板铆钉等手段,盗窃上述在建工地
    2023-06-11
    417人看过
  • 浙江一女老板盗窃他人商业秘密获刑罚百万
    本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追缴被告人刘某违法所得四万元,上缴国库。近日,浙江省鄞州区法院法官在法庭上宣判后,李某这位曾经风光无限年仅27岁的年轻女老板顿时失声痛哭。聪明好学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大学毕业后,李某在宁波市海安公司外贸部担任业务员,聪明好学的她很快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一次她通过网上搜索接洽了美国克莱博斯机械设备公司,并达成为该公司定向生产聚氨酯ZX系列旋流器配件的意向。海安公司为生产上述系列产品,立即组织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刘某等人研发聚氨酯ZX系列旋流器配件MDI(黄色管件料)、TDI(黑色管件料)等生产配方和工艺流程。样品检验合格后,2006年5、6月,海安公司规模化生产聚氨酯ZX系列旋流器配件,定向销售给克莱博斯公司,双方为此签署了《商业机密和不扩散协定》,海安
    2023-06-11
    19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的代价:200万元赔偿
    谢某原任吉隆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主任,1996年他跳槽到了一家新的公司。谢某走时,将原公司有关资料复制在十几张计算机软盘上带走了。吉隆公司认为谢某违反了公司的保密规定,并且发现被他带走的资料正在应用于他的新公司,于是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工商局认定,谢某现在单位的行为构成以不正当手段和方法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吉隆随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处谢某及所在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具体而言,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将要承担以下几种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泄露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按照法律
    2023-07-02
    242人看过
  • 同伴溺亡还威吓他人隐瞒懵懂少年被判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面对同伴溺水后不及时求救,居然还威吓其他同伴隐瞒事实,最终导致同伴溺水身亡。3月1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结伴游泳引发溺水身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威吓他人隐瞒事实者被判承担部分责任,赔偿各项损失40144元。2010年10月1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13岁的刘某即本案死者与徐某(15岁)、陈某(10岁)、王某(8岁)三人结伴去河里洗澡,由于刘某不识水性,四人开始只在河中浅水区玩水,后徐某独自涉水到深水区游泳,刘某后也从浅水区涉水到徐某游泳的石岸看其游泳。这时徐某非常自信要求刘某跳到水中游泳,并保证能帮助刘某学会游泳。刘某随即跳入水中。由于不会游泳,恐慌之下的刘某拼命用手缠住徐某,徐某为不使自己与刘某一起沉入水中,便推开刘某独自游上岸,找来木棍准备营救刘某,此时刘某已沉入深水中,闻讯赶来的陈某、王某均不知所措,要求徐某继续施救,徐某知道已自己体力无力从深水中打捞刘
    2023-04-24
    22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50万元怎么判
    1、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对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位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
    2023-07-28
    269人看过
  • 商业秘密 企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主要不包括(一)商业秘密所包含的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2023-03-12
    114人看过
  • 何为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
    一、何为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如何获得获得商业秘密(一)独立开发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过经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二)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
    2023-04-27
    34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存在的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的以下信息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重庆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重庆市太乙堂药业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工程。该工程经预验收后,某某建设公司聘请田某某到其承建的太乙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工地清理杂物和建筑垃圾、擦窗户、玻璃等,报酬为100元/天或120元/天不等。2013年6月27日,田某某在收工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某系田某某之夫。杨某某现起诉要求确认田某某与某某建设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审判: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7-29
    296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的分级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一、简历里写公司项目算泄密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只是提到客户的名称及项目名称,而公司又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也没有进行任何声明,因此行为不构成泄密。二、订立合同有何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23-03-13
    27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被判罚3560万
    中国最大一宗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上诉人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沃德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140万元及罚金人民币1420万元。原被害单位珠海赛纳公司4名涉案员工余×宏、罗×和、肖×娟、李×红也分别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罚金10万元不等的处罚。4名高管非正常离职经审理查明:珠海赛纳公司系打印耗材生产企业。2008年2月19日,国家商务部批准珠海赛纳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赛纳美极有限公司。珠海赛纳公司设立赛纳美极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外贸易的结算效率,并仅在开展对外业务时使用赛纳美极有限公司的名称。上诉人余×宏、罗×和、李×红、肖×娟原系被害单位珠海赛纳公司的员工,当时分别任常务副总经理、销售总监、产品部经理、销售经理的职务。在日常工作中,4名上诉人能接触并掌握珠海赛纳公司的客户名单
    2023-06-05
    452人看过
  • 商业秘密存续期是多长时间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等商业信息。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侵犯商业秘密,仍然获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我国法律没有强制商业秘密具体存在期间的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商业秘密的存在时间也与当事人的保密措施和能力有关。比如著名案例是可口可乐的配方,保密100多年,仍然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时效期是多久(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有期徒刑;(二)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10年;(三)政法机关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以及被害人提出控告而政法机关应当立案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四)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行为连续或者继续
    2023-08-06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关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1.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
    • 公司商业秘密存在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有商业秘密的,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
    • 客户电话是商业秘密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商业秘密(BsinessSecret),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盗窃一个二手电脑是几千元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9
      涉嫌犯罪,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谅解后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3.8)(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
    • 商业秘密存续期是多长时间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5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等商业信息。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侵犯商业秘密,仍然获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我国法律没有强制商业秘密具体存在期间的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