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35:17 224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司法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筹ぉ将于2007年5月17日—5月26日举办第三十一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参训学员须为律师事务所的在职三级律师,公证处在职三级公证员或从事律师、公证员工作满八年的现职律师、公证员,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坚持正常学习。

二、培训内容、时间和名额分配

1、培训内容:本期培训班将主要根据律师、公证员实际工作需要开设相关实务课程,安排有关活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

2、培训时间:共10天,2007年5月17日报到,5月18日开学,5月26日结业。

3、名额分配:本期培训班学员200名,其中律师113名,公证员87名(详见《学员名额分配表》)。如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请事先与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

三、报名、入学办法

请参训学员填写《学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一份由司法厅(局)留存,一份于2007年5月10日前传真至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随后将原件寄至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

请各地司法厅(局)按本通知规定条件审查录取学员,并向其寄发《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事项》。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0元(含住宿费、学杂费、活动费、拓展费),餐费自理。

五、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一篇论文,论文写作具体要求详见入学须知事项。我院将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或在中国普法网中司法行政学院网页上刊登。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入学通知书、单位介绍信、二张一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

3、报到时间:2007年5月17日(全天报到)。

4、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

5、有关招生及报名具体事宜,请与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

邮政编码:100016

联系人:李袁婕、李军

电话:(010)64678413

传真:(010)84512254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员相关文章
  • 关于举办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示范城市创建市、部分试点城市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示精神,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5月24-28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办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与资产评估2.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基本理论与方法3.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解读4.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实务与案例分析5.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实务二、名额分配各有关单位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主管1名。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5月24日-28日(星期日至星期四),5月24日全天报到,28日离会,届时机场安排接送站。搭乘火车、汽车或轮船的代表分别抵达宜昌火车站、宜昌长途汽车客运站、宜昌港后,均可直接乘出租车至报到地点—长城宾馆,出租车票价5-10元。培训地点:宜昌市长城宾
    2023-06-05
    495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举行一九九二年全国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司公通字[1991]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为了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从明年起举行首次全国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今后这种考试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不再举行统一考试。现将首次统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国公证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复习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划定合格数线。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颁发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公证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本通知下发前,已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公证人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89ぉ司发公字第129号文]规定的条件,经省级统统考合格,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任命担任公证员,并且现仍在公证处工作的,不必再参加九二年的全国公证员资格统考。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公证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公证处工作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
    2023-06-06
    73人看过
  • 关于举办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专利经纪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为了加强专利经纪工程师队伍建设,推进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实施,根据《关于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6〕14号),我局定于2008年9月16日至30日在北京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专利经纪工程师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结合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和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实际工作需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展专利经纪理论与实务、专利转移与许可贸易、专利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融资实务、专利质押、专利创业与产业化等方面培训。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的人员1名,各国家
    2023-06-05
    229人看过
  • 全国农业知识产权培训班在拉萨举办
    近日,全国农业知识产权培训班在西藏拉萨举行。来自西藏自治区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种业公司共10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蒋春茂副厅长介绍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本次培训班主要针对目前全区尚无一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而举办。培训班就知识产权国际形势、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植物新品种保护基础知识、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实务等内容进行了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学员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激发了植物育种工作者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积极性。不少学员在培训期间表达了要积极做好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意向。(科技部网站)
    2023-06-05
    251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革律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号:我国律师制度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起来的。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律师队伍有了很大发展。到1985年底,全国已有律师工作人员18000余人(其中专职律师12000人,兼职律师4900人,辅助工作人员1200人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围绕党在新时期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组织律师工作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1.参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律师应聘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保障了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维护了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律师为农村专业户、经济联合体提供法律帮助,推动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律师参与对外经济的谈判、签约及仲裁、诉讼等活动,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以及企业和外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顺利进行。1985年,仅广东、上海、辽宁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律师参加的对外
    2023-04-24
    101人看过
  • 关于公司培训算加班吗
    公司培训是否算加班要根据是否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而定,除了在《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内工作,其他时间算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71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一、
    2023-02-24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员
    词条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 更多>

    #公证员
    相关咨询
    • 公务员培训第二十三条全部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国家根据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 公务员培训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全部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1
      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
    • 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具体规定可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
    • 公司法规定的高级人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培训班需要办理办公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5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