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如下: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6、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7、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义务如下:
1、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
2、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传唤;
3、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
4、遵守法庭纪律等。
刑事自诉案件能申请再审。申诉事由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申诉,符合规定的可以再审,自诉人属于当事人。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程序是:
1、首先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其次法院应当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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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权利,刑事案件证人的义务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刑事案件证人的权利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2、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3、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4、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5、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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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是执行控诉职能的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也需要履行诉讼义务。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一)控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二)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三)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四)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和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五)请求抗诉的权利,即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的五天以内,有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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