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2)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3)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7)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8)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二、办理材料
字迹清晰、填报内容真实有效
原件核查后返还申请人,留复印件
原件核查后返还申请人,留复印件
原件核查后返还申请人,留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区环卫局网站或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申请表并填写,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备案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环卫局自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环卫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备案卡》,不予通过的,退回所有材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环卫局自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8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大亚湾区环卫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二)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六)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处理作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二)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规定的处理场所;(三)清扫、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后,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四)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五)按照生活垃圾
-
有营业跨市处理生活垃圾违法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
城市垃圾清运需要办理什么许可证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05城市垃圾清运需要办理清运服务许可证和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具体的流程如下:1、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2、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3、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4、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次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5、最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6、提交申报材料。
-
济南市暂住人口是否可以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6城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个体经营者、居民、暂住人口,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并可委托有关单位代征。 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工作。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下列方式征收: (一)财政拨款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代征。 (二)城区暂住人口、市直企业
-
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要什么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3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注册资金;(二)餐厨废弃物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并具有分类收集功能;(三)餐厨废弃物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