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商品房屋交付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22:58:26 400 人看过

业主提供竣工验收服务的建设工程,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达到指定的建筑工程品质标准,同时拥有完备且清晰的工程技术经济档案记录以及经过确认的工程保修书,以及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所有必要的竣工条件。

只有在建筑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够被批准正式投入使用;反之如果未经任何验收或者验收结果未能达标,那么该工程项目则无法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对商品房交付的明确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商品房交付适用于不动产交付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品房属于我国法律定义的不动产,因此对于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均需要依法登记而产生效力,若是为登记则不发生效力。对于商品房的交付还需要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等条件,其次商品房面积还需要完成最终的测绘。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民法典》中,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规定未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竣工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3、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
    2023-07-01
    430人看过
  • 国家住建部对商品房如何规定
    国家住建部对商品房的规定是:国家住建部制定限购、限售、限价等措施,并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销售合同的签订、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要求,控制房地产市场风险,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信用评价、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管,且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2024-08-15
    75人看过
  • 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交付有什么影响
    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交付的影响:1、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瑕疵为由拒绝接受房屋,是不能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2、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就可以要求赔偿。商品房装饰、设备标准对商品房交付条件的影响江苏高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向买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致使合同履行行为不必要,买方因此提出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但是,发生纠纷后,买方以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提出解除买卖合同的,不予支持。同样,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也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瑕疵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出卖
    2023-07-25
    319人看过
  • 国家关于房屋面积的规定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作了如下主要规定:(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2)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2)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3)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4)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5)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
    2023-06-10
    444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规定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完成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内容;2. 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取得了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报告;4. 获得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内容;2.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取得了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报告;4.获得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保修书;6.拥有消防合格证等。 商 品 房 验 收 需 要 哪 些 条 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以下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2023-09-19
    162人看过
  • 国家对于商品房层高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对于商品房层高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家对于商品房楼层高度的相关法规条例,普通住宅的层高应设定为2.80米。这是因为住宅的高度不仅可以用“米”来进行测量和描述,而且可以采用“层”这样的单位进行计算,每个楼层在设计时都有着严格的规范与标准——即所谓的“层高”。所谓层高,就是指由下楼层地板面或者楼板面至上层楼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住宅设计规范》第五条第五款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二、国家对于癌症患者治疗是否有政策癌症被广泛认为是严重的健康问题之一,然而,却并未设置特定的补助
    2024-07-17
    448人看过
  • 国家对房屋产权年限的规定
    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房屋产权年限会缩水吗?(一)正常项目拿地到开工顶多2、3年在不少购房者为“房屋面积缩水”纷纷选择与开发商对簿公堂的时候,却忽略了“房屋产权期限缩水”这一潜在的“窃贼”,他们不知道“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人购买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自然也就在不明不白中成了冤大头。产权减少不算是“奇怪的现象”
    2023-02-16
    187人看过
  •  关于国家对房屋过户继承的新政策规定
    遗产继承中,由于继承人死后无法进行产权转让,因此这种转让方式的人很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律将界定继承人的身份。如果继承人多,想成为其中一个人的名义,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声明放弃遗产。财产所有人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时,遗产所有人死前公证的遗书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在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财产。由于继承人死后无法进行产权转让,所以这种转让方式的人很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律是否界定。如果继承人多,想成为其中一个人的名义,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声明放弃遗产。财产所有人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时,遗产所有人死前公证的遗书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在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财产。 生 前 公 证 的 遗 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指 定 继 承 人 时 遗 产 必 须 属 于 个 人 财 产遗产公证是指在遗嘱人或被继承人去
    2023-10-02
    56人看过
  • 2022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民法典》中,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二)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规定未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竣工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三)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四)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入住条件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但必须达到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以上法定条件中,其中第一项法定条件即工程竣工验收合
    2022-06-15
    314人看过
  • 全国各地商品房项目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在验收时,上述条件是否达标,一般通过开发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来检验。当然在验收时,购房者还应当检测服务面积房屋质量,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并要求赔偿。作为普通购房者,什么样的商品房楼盘可以购买并能把风险降到最低购买
    2023-07-11
    175人看过
  • 国家对于旷工的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国家对于旷工的规定国家对于旷工的规定是: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其中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二、旷工的处理有什么形式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错误并责令反省;第二次旷工、通报批评给予员工警示,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工做处罚规定,严重者会被开除。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到岗工作、是否应出勤而未出勤。公司有权对内部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劳动法对旷工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但是公司在作出这项规章制度时,应该先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
    2023-04-02
    405人看过
  • 国家对租赁房屋有关规定
    国家对租赁房屋有关规定为: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要求房屋能正常使用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的,才可以依法出租。《商品房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024-05-08
    310人看过
  • 我国对于限价商品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限价商品房买卖规定一、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认定;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二、申请限价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一)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
    2023-05-01
    177人看过
  • 商品房倒塌事故国家规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有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商品房延期交房,国家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
    2023-07-1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什么规定?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没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
    • 国家规定商品房什么时间交首付款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可以协商解决。
    • 国家法规有什么规定针对商品房房屋漏水的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这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应该有开发商处理:如果所购房屋未满五年,按国务院相关规定,墙面和屋面漏水保修期为五年,所以开发商有义务保修,漏水的修复是有一定方法的细致活,一般灌浆处理不是处理的理想办法,即使碰巧当时修好了,过一段时间很容易再次出现,按目前你们的情况宜重做防水层。如果开发商修不好,或者不愿意修,按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也就是可以退房
    • 我国对于商品房买卖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8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
    •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有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7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