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受理单位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44:48 228 人看过

医疗纠纷的受理单位是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出入院证明医院没给开怎么办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二、公益医疗事故死亡的家属怎样尽到救济的义务

医疗事故死亡,医患双方可以和医院协商赔偿,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鼻子做歪了打官司能赢吗?

在美容机构或者医院美容科室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损害引发的侵权纠纷,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进行处理。

患者对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争议引发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经鉴定存在过错的,美容机构或者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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