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时,中止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将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划分为两个层次:
1、第一次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乃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之含义,因此它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如果先履行方解除合同,则其行为构成违约,后履行方可要求其承担债务责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应当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后,先履行方不获对待给付的危险消失,因此应当恢复履行合同。此时,充分体现了不安抗辩权的一时抗辩权的性质。
2、第二次效力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418人看过
-
不安履行抗辩权民法典有什么规定?
427人看过
-
抗辩权条款民法典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240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6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有哪些条件?是什么意思
437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中的不安是指什么意思
434人看过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6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原因: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让财产、逃避资金逃避债务;失去商业信誉;或者有其他原因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
2022年不安抗辩权条款民法典是怎么写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4《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不安抗辩权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1不安抗辩权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债务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如何行使不安抗辩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互负履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如果合
-
XX法中的不安抗辩权与XX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7相对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英美法系也有保护先履行义务方的规定,只是称之为预期违约制度,两者的不同在于:(1)两者的适应范围不同。不安抗辩权只有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时间上有先后之别,且只有合同约定的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合同约定的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危险时才能适用。而预期违约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先后无关,与哪方合同当事人有权提出救济也无关,更有利于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