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司法鉴定人资质的规定
(一)江苏司法鉴定人资质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所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级司法机关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后,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二)主管机关
第八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制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规范;制定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制定和发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三)执业登记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
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想要成为司法鉴定人必须要具有的资质主要包括,具备司法鉴定专业的学历以及相关工作经验,学历不同要求的工作经验的年限也是不同的。想要成为司法鉴定人就必须要符合上述的要求,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定得差异,但是大体情况差不多。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
第一步:委托
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二步: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委托鉴定的要求;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步:鉴定实施30日内完成
第四步: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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