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造成停工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50:18 328 人看过

业主造成工程停工的主要情况如下: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和场地,导致工程停工的。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未及时进行技术交底,造成工程停工的。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中间结构未及时验收,导致下一步工程施工失败,造成工程停工。发现地下障碍物、水流或文物导致工程停工。非正常紧急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停工。发包人对已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提出施工合同停工

8,由发包人提出的已施工部分因严重质量缺陷造成的停工等

当上述事件导致工程停工时,有两种情况可能性:一是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停工原因,恢复工程;二是工程继续停工,承包人退出,合同终止,双方结算已建部分工程。

一般来说,由于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或发生紧急情况,导致工程暂时停工,一般不到双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地步。实践中,只有当工程进度款严重逾期,发包人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者发包人认为工程施工部分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不同意承包人自行修复时,双方才能协商解决终止合同,退出施工。实际施工结束后,施工合同的终止是一件大事。通常,双方都不愿意终止合同,这是出于经济考虑。一旦合同签订,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双方都有大量的投资,而且各方投入的材料通常都是具体的。一旦停止工作,成本将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一旦发包人完成了一半工程,承包人离开现场,后续施工队就很难拿到工程称号。没有承包商的配合,很难做到,工期和质量都会受到很大影响。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到工程停工和承包商被迫退出施工的例子。目前,我仍在处理两起因停工导致的工程结算诉讼案件。其中,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已经竣工,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停止施工现场水电供应,以阻止承包人继续施工,要求拆除已完工部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只能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要求结算工程竣工部分的工程款。

在办理类似案件的过程中,作为律师,我们深切感受到签证和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只有做好基础工作,一旦遇到失信用人单位,我们才有能力、有充分的证据来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如我刚才所说,visa是双方就支付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延长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它可以体现在各种载体上,如联系人名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监理证书等,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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