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4 11:40:14 115 人看过

一、如果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人身保险合同中,自杀行为属于明确规定的除外责任范畴。

如若所签订的是以死亡作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契约,自这份契约设立之日起,满两年期限之后,倘若被保险人因自杀身故,保险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期满未满两年,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如果自己走的又签了入职登记,有没有工资

若贵司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曾发放薪酬给员工的话,员工可依法解除雇佣关系,并有权请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及逾期未签订合同所导致的双倍工资赔偿。对于经济赔偿部分,应根据该员工于本企业连续服务的期限,按照其每个整年如实地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用人单位自接纳员工开始供职的那一刻起,就代表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理应与员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若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而未完成这个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连续十一个月内缺乏书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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