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旧工伤复发认定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12:19 266 人看过

适用条件:

1。伤残等级评定后,因伤情变化,需继续进行工伤治疗。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经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

4,工伤保险统筹后,在广州市有户口或者住所的职业职工或者退休人员因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首次受伤或者受伤的。P>5,工伤保险计划实施前,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休人员首次受伤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的,已经通过职业保障行政确认。有必要继续进行工伤待遇申请材料:

1。身份证。广州市第一份伤者工作能力鉴定申请表

4。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

<6,陈旧伤复发相关病历及其他证明材料

<7,首次就诊病历,住院资料及所有门诊病历

<8,影像学检查报告的第一次和随后的复查,如损伤部位的X光片、彩色照片(损伤部位的疤痕/缺损/畸形)

10。委托书11。《关于变更老工伤职工(老工伤职工)缴费方式的通知》申请流程:申请人可携带上述信息到广州市社保局申请认定。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予以验收;如果不接受,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所有需要补充和更正的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复发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谁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二、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鉴定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广州市职工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5
    2024-04-17
    164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2023-02-17
    383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怎样的?
    一、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怎样的?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赔偿项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2023-06-16
    216人看过
  • 确认工伤后旧伤复发的条件是什么
    评估工伤后不幸复发的条件是什么?《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对复检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受伤职工因身体原因不能申请初次鉴定、重新鉴定或者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其近亲属可以代表其申请第十九条重新鉴定的程序和期限,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鉴定条件:1.因工伤需要继续接受工伤治疗的受伤情况的变化在评估残疾等级后,他可以在工伤保险计划实施前申请旧伤复发评估2,因职业伤害或首次诊断出职业病的职工或退休人员为本市职业单位、户籍单位,或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并出具变更老职工缴费方式的通知,原伤害或职业病情况发生变化。如果需要继续工伤治疗,可在实施工伤保险协调后,提交确认旧伤复发的申请,用人单位参加工
    2023-05-07
    80人看过
  • 工伤旧病复发的认定标准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
    2023-03-19
    174人看过
  • 旧伤恢复后再次发作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不能多次申请,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一、怎么写终止工伤鉴定的证明一般需要写职工的伤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处理情况,然后由本人承诺放弃单位给予申报工伤和本人申报工伤的权利,同时因此次伤害事故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单位无关。在做出承诺之后一般都不能继续得到鉴定的待遇了。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范本。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二、停工留薪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
    2023-06-23
    185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能多次申请吗
    一、工伤旧伤复发能多次申请吗不能多次申请,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二、骑单车发生事故能申请工伤吗骑单车发生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条件:1、合理时间: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单位安排加班、报备单位后提前下班等;2、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包括员工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父母居住地、配偶居住地、子女居住地以及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包括接小孩、买菜等)的途
    2023-07-30
    493人看过
  • 工伤复发治疗申请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复发治疗申请流程办理工伤复发手续有以下阶段: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二、工伤复发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算的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发放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2023-11-17
    245人看过
  • 兰州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工伤痊愈后旧病复发二、兰州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
    2023-05-18
    492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的定义是什么,怎么规定
    工伤旧伤复发是指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伤职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停职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旧伤复发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发作。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现仍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已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单位支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范围为:工伤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职业病的继续治疗费用,安装假肢、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老工伤人员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次月起发生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结付。老工伤人员治疗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携带《老工伤人员申报表》、老工伤
    2023-12-17
    284人看过
  • 广州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
    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一、怎样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刑侦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如下一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023-03-26
    125人看过
  • 应该怎样认定工伤旧伤复发?
    一、应该怎样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可以通过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此向行政机关申请认定工伤旧伤复发。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旧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旧伤复发的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旧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旧伤复发
    2023-06-16
    258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申请材料
    一、工伤复发认定申请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二、工伤复发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三、工伤复发认定程序有哪些步骤1、当事人应当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劳动部门所发放的工伤证、工伤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需要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地点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3、企业保险科会组织医
    2023-04-25
    209人看过
  • 工伤复发由谁申请认定
    工伤复发与工伤认定一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
    2023-02-22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工伤复发
    相关咨询
    • 旧伤复发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 成都市工伤旧伤复发鉴定流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首先需要提供最初工伤时的相关材料,到有关机构请专门的专家认定是否是由于过去的工伤造成的复发。如果经过有关权威专家的认定,的确是过去工伤造成的复发,那么这时候依然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来获取工伤赔偿的。
    • 旧病复发需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工伤复发认定申请的规定是?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申请人工伤人员姓名工伤人员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工伤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编工伤认定书文号发生工伤时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文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受伤部位申请工伤复发确认部位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医疗检查报告粘贴栏疾病检查情况记录栏:检查医师签名:医院门诊办公室(医务科)盖章日期:日期:工伤复发确认意见专家建议: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