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主要是指哪些?
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
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
5、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6、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7、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诉讼权是公民及法人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了,虽然我们在诉讼活动当中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但与此同时,进入到诉讼活动中以后也有一些必须要遵守的义务,比如向法庭提供证据的义务,遵守庭审秩序的义务。当事人的诉讼权本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
民事、经济官司中的当事人是指哪些人或单位?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36人看过
-
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426人看过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哪些权利
51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人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4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是否包括非权利义务主体
433人看过
-
诉讼权利有哪些是离婚当事人的?
225人看过
-
诉讼时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当事人具有哪些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3《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2、申请回避的
-
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法庭调查中当事人主要享有的权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则可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经过和有关的诉
-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什么人,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哪些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法律意见】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2)自诉人。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然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人。(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并
-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当事人追加民事诉讼权利有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些意见:57、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通知参加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8、人民法院追加联合起诉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追加的原告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不想追加的诉讼
-
民事诉讼当事人阅卷权的主要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30一是没有养成记阅卷笔录的习惯,看卷走马观花,看完以后凭记忆和印象讨论案情。二是认为阅卷笔录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书,可有可无,不要求办案人记阅卷笔录,只求将审判卷宗照本复印。三是由于阅卷笔录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在实践中形式因人而异、内容详略不当、质量良莠不齐,不能充分发挥阅卷笔录的功能。笔者认为,应当充分重视阅卷笔录对于认定案件事实、审查案件证据的重要性,对阅卷笔录要认真制作。制作阅卷笔录,尽管没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