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怎么做税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20:24 74 人看过

一、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

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

(5)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处理:纳税人在认证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2、发票开出已认证情形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一般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处理: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

(5)丢失全联次处理:纳税人已认证,但丢失发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作为记账凭证。

三、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处理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

(4)纳税人将在税务局**的发票联或记账联丢失,可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证入账。

(5)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

(6)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税务机关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空白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一、发票丢了该如何补办如果是普通发票丢失的,先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交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如果是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则需要去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之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二、作废发票丢失怎么办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1、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三、发票丢了怎么入账?发票丢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入账:1、由遗失人员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2、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
    2023-03-17
    405人看过
  • 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这样规定的:1、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993]150号】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2、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署意见
    2023-04-30
    273人看过
  • 怎样处理发票丢失的情况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
    2023-03-25
    212人看过
  • 怎样处理发票丢失的情况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
    2023-05-02
    256人看过
  • 购房发票意外丢失后怎么处理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一、购房发票丢失有什么影响丢失购房发票的影响是:无法办理房产证以及落户手续。购买新房的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出具,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公司咨询所属管辖的地税局查询发票存底、申请补办,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发票遗失的可以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查询留底的复印件。二、购房发票丢了有什么影响购房发票丢了的影响是无法办理房产证以及落户手续。购买新房的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出具,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公司咨询所属管辖的地税局查询发票存底、申请补办,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发票遗失的可以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查询留底的复印件。三、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应该怎么样办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
    2023-02-21
    206人看过
  • 契税发票丢失应该怎么办
    一、契税发票丢失应该怎么办购房契税发票如果丢失了的话也是可以补办的,大家可以到税务部门去办理契税缴纳证明,其实两者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是购房者将办证材料丢失,这个时候大家就需要先到开发公司将丢失的材料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而购房的契税发票需要去地税局申请进行查档并复印原件,加盖公章确认。二、什么是契税发票契税发票的主要征收对象就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财产所有人,通常在不动产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等情况下,税务部门会向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发票就是纳税人缴纳了税费的凭证,其主要是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是房屋原值核定的重要凭证,契税发票也是当时缴税情况的重要记录,主要是用于核查房屋原值以及办理过户。三、契税发票什么时候给正常情况下,契税发票是需要购房者在缴纳相关的税费后才能拿到契税发票,具体拿到时间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是自己办理的:自己向财政局交契税,通常在交完后,其工作人员当
    2023-05-04
    295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普通发票丢失税务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1条:使用发票的公司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的,应当在丢失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纸和电视等媒体上宣布无效。此外,还需要1、丢失收据的消费者向销售公司取得该收据的存根复印件(按销售公司收据的专用印鉴或财务专用印鉴)。2、向销售人员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注册。3、销售部门重新发行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连接内容一致的销售发票。
    • 发票丢失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处罚方式与发票类型相关,具体如下。一、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
    •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咨询一下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gt;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
    • 发票丢失如何处理,税务机关对发票丢失涉及到的税务纠纷该如何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发票丢失,建议想办法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和记帐联的复印件,在缴销发票时主动向税务人员说明贵单位已按规定将该份发票申报纳税,说明贵单位没有造成后果,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是规定可以处罚款,那就也可不处罚。遗失存根联属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
    • 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28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