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针对X药业与美国Y公司关于非那雄胺专利无效诉讼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Y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判。至此,X药业在二审中再次胜诉,在历时4年多时间,经过了行政审查、两审两判后,一场涉及与国外企业医药产品专利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X药业2000年开始自主研究开发一种促进增发的新药非那雄胺片剂,为开发此药,企业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经过4年的自主研发,2004年4月12日终于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批号,允许X药业生产非那雄胺片剂,该药填补了国内生产的空白。就在企业准备安排生产,加紧产品上市时,遇到了美国Y公司的专利陷阱,意外得知Y公司已提前在我国提出申请并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药的专利授权。X药业遇到了阻击,该产品仍不能生产上市。为了争取市场,X药业不得已进行了专利反击。
2004年6月18日,X药业以该专利存在有不符合专利性的缺陷等问题,即Y公司的专利丧失创造性、新颖性等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称复审委)提出了宣告Y公司专利号为94194471.9,发明名称为用5-α还原酶抑制剂治疗雄性激素引起的脱发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的请求。X药业请求复审委对该专利进行审查,并宣告该专利无效。
复审委受理了此案。Y公司组成了强大的辩护团进行抗诉,以维护自己的专利权。在复审委审理期间,双方进行了多次的举证和质证,并在审理中进行了激烈地辩论。在历时2年8个月的审查后,2007年2月27日,复审委终于以Y公司专利缺乏创造性等为由,作出了该专利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但是,Y公司不服复审委的审查决定,为维护自己的专利权以及对市场的控制权,于2007年5月27日,即在3个月法定上诉期即将期满时,Y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一审法院撤消复审委的审查决定;要求一审法院责令复审委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新的审查决定书。
2007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Y公司以及被告复审委、第三人X药业到庭参加了审理。2008年3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维持了复审委作出的第950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Y公司的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Y公司仍不服一审判决,在收到判决后30天内,又将该案上诉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2008年5月28日受理后,于2008年6月24日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Y公司、被上诉人复审委及X药业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诉讼。经审理,2008年9月12日,北京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Y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一场持续4年多之久的中、美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终于以X药业的胜利告终,又一次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因为专利困扰迟迟未能生产的又一新产品——非那雄胺片剂(1mg/片)从此可以放量生产。相信,该产品的介入上市,定会给X药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大降低该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满足国内患者的医疗费用,满足国内患者的医疗需求。
此案的胜利告终,来之不易。在对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中,中方企业能够取得完全胜诉的为数甚少。这表明了X药业知识产权意识,以及利用法律武器反击国外企业不当权利、维护企业权益的能力在不断增强。同时,该案也应该给我们深刻的警示: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竞争的制高点,知识产权规则已成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绕不过的门槛,严峻挑战正是我们知识产权资源积累的不足和我们所不熟悉的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方面的缺失将会严重影响我们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
-
Facebook专利侵权案尘埃落定
263人看过
-
济南一专利侵权案历经4年诉讼终于尘埃落定
201人看过
-
朗科跨国专利官司再赢一局专利案尘埃落定
383人看过
-
中国社团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案尘埃落定
293人看过
-
首例学位争议案尘埃落定
390人看过
-
九鹿王商标争议案尘埃落定
122人看过
专利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各种诉讼的总称。 专利诉讼有狭义和广义理解的区分,狭义的专利诉讼指专利权被授予后,涉及有关以专利权为标的的诉讼活动;广义的专利诉讼还可以包括在专利申请阶... 更多>
-
专利专利侵权案件诉讼范围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专利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和财产保全案件;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
-
专利诉讼赔偿金额确定标准专利诉讼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3专利侵权诉讼的赔偿金额一般根据侵权人的利润确定。但侵权人的利润不能确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专利权人企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专利权人对专利有独占权、许可权和转让权,可以将专利按照双方的约定方式授权企业使用,或者将专利权进行转让变更,而企业得到专利权人的授权后,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都不得再实施此项专利
-
面对专利侵权诉讼,企业需要知道哪些常识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专利侵权的类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
-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诉讼包括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一)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二)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三)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四)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五)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六)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七)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八)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九)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十)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