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正常离开单位扣留档案15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13:14 59 人看过

事件

耿先生于1993年进入某商务公司工作,1993年12月他通过商调到一家置业公司工作,并在该公司工作至1994年6月。然而耿先生的档案材料却仍留在原商务公司,造成很大不便。去年9月,耿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商务公司与他恢复自1994年1月起的劳动关系,并按每月600元支付1994年11月至2008年7月失业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员会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未予受理。

耿先生不服,诉至法院。耿先生诉称,由于被告公司扣留了自己的档案材料,致使自己无法继续在置业公司工作,也无法申领劳动手册。自己几乎每年都向原单位主张转移档案材料,均未得到回复。现既然自己的档案在商务公司,那么要求法院判令恢复与商务公司的劳动关系。商务公司则认为,当时耿先生商调到置业公司时,公司方面已为他出具了调动证明,并没有影响他的就业,且耿先生未告知档案转出的具体地址,因此造成档案无法转移的责任在耿先生。耿先生自商调出公司后就没有与公司联系过,也没有向公司主张转移档案。

说法

法院认为,商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原告耿先生办妥档案转移手续是法定义务,但是就业促进中心在去年7月才收到商务公司转移的耿先生档案材料,商务公司的行为显然已经侵犯了耿先生的合法权益,并影响了耿先生享受失业救济方面的待遇,商务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耿先生主张的工资标准缺乏事实依据,法院对耿的主张不予采信,商务公司应按同期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赔偿原告损失。

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法院据此判决商业公司支付耿先生自去年5月1日起至7月28日止的失业保险金。(徐蓓丽、袁玮、邹庆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员工辞职跳槽,用人单位扣留档案怎么办
    一、员工辞职跳槽,用人单位扣留档案怎么办1、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合同法》84条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2、为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18条也指出:“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同样表示,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以何种
    2023-06-17
    164人看过
  • 单位开除员工写在档案里吗
    一、单位开除员工写在档案里吗当员工因故而遭受到来自公司的正式解雇时,其相关的档案材料将被保存在个人信用档案中。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实行集中统一,并由特定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承担此种责任。他们负责的主要任务有,妥善完成对流动员工人事档案的日常搜集、细致梳理、严格存储、合理运用以及安全传输等方面的工作,并且需要严谨地处理与流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领域紧密相连的各类事务,比如对流动员工身份的精准辨识、对档案工资记录的严谨记录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2024-03-13
    344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扣留档案和保险
    关于原告孙浩煜诉被告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意见审判长、审判员:原告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一、本案没有超过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关于劳动争议申诉时效问题,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笼统、矛盾等情况,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实务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但就本案而言,现有法律法规足以认定原告的主张并没有超过法定期限。1、原、被告之间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因被告不给安排工作岗位,原告在近几年里没有在单位从事具体工作,处于放长假状态。根据劳动部1995年4月27日《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第四项“关于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上述职工也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原、被告之间仍然保持劳动关系。被告仍然应当
    2023-04-22
    128人看过
  • 员工在单位上班15年离开有补偿吗?
    一、员工在单位上班15年离开有补偿吗?员工在单位上班15年离开如果是主动离职的,就没有补偿;如果是被迫离职的,是有赔偿的。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
    2024-02-05
    85人看过
  • 单位辞退员工正常流程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必须明示其赔偿内容,以及离职时间,什么时候将赔偿金下发,以及保险的相关问题,在以上协议也是已经非常明显了,员工在和公司签署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将公司所提出的要求以及赔偿问题看清楚,明白之后再签字。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
    2023-05-01
    266人看过
  • 员工离职致损应赔偿单位不得因此扣档案
    郭女士曾是一家公司唯一的技术指导工。三个月前,因另一家单位承诺高工资、高福利、高待遇,加之郭女士觉得在原单位的发展前景远比公司要好得多,遂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呈,要求立即解除尚有三年到期的劳动合同。因被公司断然拒绝,郭女士便甩手而去。不料,此后公司却扣押了郭女士的档案,理由是郭女士没有提前30日通知而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郭女士的突然辞职,已经使公司停产9天,造成13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郭女士不对此作出赔偿,自然别想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说法虽然郭女士系违法跳槽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公司也不得扣留郭女士的档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在郭女士没有提前30日辞职,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公司停产损
    2023-06-09
    30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辞职后还要扣员工档案吗?
    在员工辞职后,用人单位是无权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应当保存二年备查。一、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是否生效员工拒绝签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动合同解除后保存期限是多少年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至少保存文本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2023-04-04
    295人看过
  • 员工跳槽单位有权扣档案吗合法吗
    一、员工跳槽单位有权扣档案吗合法吗员工跳槽单位没有权利扣留员工档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用人单位以双方争议未解决为由扣押个人档案的做法是错误的。在双方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住员工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转递。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第十九条规定,转递档案,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询问,以防丢失。《关于固定工
    2023-06-15
    144人看过
  • 辞职后用人单位有权扣留职工档案吗?
    辞职后用人单位是无权扣留离职员工档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3、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
    2023-04-06
    186人看过
  • 实习单位不得扣留实习生档案
    法律咨询:我于2008年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当年3月学校将档案发到了我的实习单位长沙某设计院。我一直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也没有工资。2008年9月我在深圳找到了工作,原来的单位却一直拒绝将我的档案还给我。请问这家设计院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怎么才能拿回我的档案?王先生于2008年3月由学校安排到长沙某设计院实习,他的档案也被发到了该单位,单位与他签订了一份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但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实习一段时间后,王先生发现该设计院的业务内容与他的专业不符,便产生了离职的想法。当年9月初,他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当时王先生想把档案一起带走,但该单位称档案是机密文件,不能由个人带走。2008年9月16日,王先生被深圳一公司聘用。今年11月份,他再次来到这家设计院要求把档案还给自己。但该单位人事部负责人以王先生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由拒绝了他,并称必须交纳违约金才能寄档案
    2023-06-05
    170人看过
  • 实习单位可以扣留我的档案吗?
    王先生于2008年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当年3月学校将档案发到了长沙某设计院实习。期间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也没有工资。当时他的档案也被发到了该单位,单位与他签订了一份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实习一段时间后,王先生发现该设计院的业务内容与他的专业不符,便产生了离职的想法。当年9月初,他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当时王先生想把档案一起带走,但该单位称档案是机密文件,不能由个人带走。2008年9月16日,王先生被深圳一公司聘用。今年11月份,他再次来到这家设计院要求把档案还给自己。但该单位人事部负责人以王先生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协议为由拒绝了他,并称必须交纳违约金才能寄档案。记者与该设计院相关负责人联系。对方称:单位不存在扣留档案的问题,可能是对方没有办相关离职手续或有违约的行为。针对王先生的这一情况,可能当初是他想分配到本单位,实习后觉得不满意又离职了,这就违反了之前签订的协议。律
    2023-06-10
    97人看过
  • 单位正常离职有权利扣一个月工资吗
    正常离职的,单位没有权利扣一个月的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单位正常离职有权利扣一个月工资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n(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n(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三)劳动合同期限;\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六
    2022-06-30
    396人看过
  •  先签档案单位还是先调档案单位(2021年)
    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需注意档案转移和聘用合同签署的先后顺序。档案转移是先签署就业协议,再进行档案转移,最后签署聘用合同。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通常不查看档案,仅依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来决定是否签署聘用合同。若档案中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聘用失败。在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会先签署就业协议,然后再进行档案转移(如果没有协议,就无法转移档案),最后才签署聘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通常不会查看档案,仅会依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来决定是否签署聘用合同。因此,如果档案中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聘用失败。 档 案 转 移 与 聘 用 合 同 签 署 的 先 后 顺 序档案转移是员工离职时的一项重要手续,但它是否需要劳动合同呢?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竞业限制等条款,但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下的档案转移。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
    2023-10-06
    484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扣押员工档案法院怎么判决呢
    离职后,没有立刻办理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几年后要求原工作单位给自己转移这些手续时,原工作单位却拒绝办理,无奈之下张某与原工作单位“对薄公堂”。经审理,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判决张某的原工作单位为张某办理相关转移手续,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出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2006年6月到某公司工作,2013年2月合同到期,到期后张某继续工作到6月份后离职。今年2月,张某要求公司给自己办理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公司却不予办理,称当时张某是非正常离职,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今年5月,张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张某的申请超过了法定申诉时效,不予受理。张某对裁决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张某的原工作单位辩称,张某属于非正常离职,离职后将近三年内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办理个人档案、各项保险的转移手续,公司不存在不给张某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张某自2013年6月至2016年
    2023-06-1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员工提前,单位扣留档案如何维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1
      员工提前申请辞职,而且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但单位扣留档案的,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
    •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依法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用人单位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一般是不合理的。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退还给员工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其处罚。
    • 公司扣押员工档案该单位有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条例》中规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给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同时,转移档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达,不得邮寄或自带。(二)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进行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4)接收单位收到档
    • 单位盗窃员工档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9
      1,和单位协商,由单位为员工补办员工档案。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单位赔偿。3,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原状(补办员工档案)、赔偿损失(与档案相关,因档案丢失无法享受各项保险、工资、福利待遇)。4,相关规定:(1)《档案法》规定: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 离职单位扣留档案要求交付违约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其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