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对自带物品与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是一样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5:03:09 106 人看过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承运人对自带物品与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是不同的:

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负的是过错责任,即承运人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因此在这过程中旅客应对其实际遭受的损失及承运人过错提出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旅客而言,其请求权基础在于违约请求权,其根据在于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负有安全运送义务。

对于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承运人负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不论承运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无过错,只要客观上造成了损害,承运人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行使的请求权根据在于承运人负有安全运送义务,此义务源于托运合同。在免责事由上,承运人如果能证明托运行李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及旅客自身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运输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1、运输合同的定义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2、承运人的强制承诺义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3、承运人的安全运输义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4、承运人按约定或通常路线运输义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5、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义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二、没签订运输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虽然没有签订运输合同,但是二者之间已经成立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损失,应该由承运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货物的损失不可以归责于承运人的,承运人无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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