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有何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14:55 85 人看过

《残疾人保障法》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作了如下规定:

1、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3、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4、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掊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国家法律对于残疾人的生活福利问题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九条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二章康复

第十五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六条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三章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第二十八条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

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二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九条,残疾人教育,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家庭暴力相关文章
  • 残疾人的权利应得到保障
    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有康复权、教育权、劳动权、文化生活权、社会福利权、环境友好权等六个方面。主要表现建立康复机构提供给残疾人使用;在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自适力的残疾人学生入学,对不具自适力的学生进行特殊教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政策依据我国的《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关于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有:1、对于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动的免收营业税;残疾人就业的,该企业单位向税务局审批,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2、凡是残疾人从事个人事业的,登记费、会费等,可以减半收取;3、凡是企业、公司等单位按比例安排一定残疾人就业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2023-07-03
    86人看过
  • 国家关于残疾人劳动权利保障的法律,有哪些?
    残疾人劳动就业对其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市民平等的权利。其中包括残疾人的劳动权。《残疾人就业条例》全面规定了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残疾人的劳动权具体包括:一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是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是休假的权利;四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五是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六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是依法参加工会、组建工会、民主管理企业等权利;八是申请劳动争议处理和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2、上门申
    2023-08-07
    473人看过
  • 怎样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权,不得体罚、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未成年人已经接受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能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
    2023-06-06
    311人看过
  • 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哪些方面?
    受教育权包括:1、使用学校教育资源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活动。有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2、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享有公正评价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姓名权与受教育权是什么关系姓名权与受教育权关系所谓姓名,就是人以文字的形式对其人格所作出的表达;所谓权利,就是人们依法可能实现的某种利益。姓名权就是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人格权有许多种,除姓名权之外,还有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等等。有时法律的具体规定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所以在承认具体人格权的同时,也承认一般性的人格权,例如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有人格尊严权的表述。在某
    2023-07-18
    218人看过
  • 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措施
    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措施:一、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二、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三、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把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纳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六、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两岸婚姻对家庭及妇女权益之衝击观察台湾已浮出檯面
    2023-07-24
    442人看过
  • 国家对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有下列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政府和社会应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等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第三十二条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
    2024-04-16
    341人看过
  •  法律援助范围:残疾人权益保障
    无法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且具有充分理由证明需要法律帮助的、残疾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刑事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请求赔偿赡养费、扶养费、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抚恤金、残疾补助金、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国家赔偿、请求发给补偿金、确需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可申请法律援助。1.由于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或无法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且具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2.残疾人是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3.刑事案件;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5.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6.残疾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7.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8.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9.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10.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残疾人法律援助?根据我国《
    2023-11-18
    476人看过
  • 残疾人婚姻权利的保障与实现
    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文禁止残疾人结婚。但是,我国的法律对某些疾病的患者作出了禁止结婚的规定。要想结婚,要满足结婚条件。结婚条件一般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该疾病的携带者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第一、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第二、患有指定的传染病;第三、患有相关的精神病。精神残疾人可以登记结婚吗精神残疾人不可以登记结婚。患有精神残疾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因为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手续。在我们国家申请结婚是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不符合领取结婚证的条件,那么就不能够办理结婚,在法律上就还不能够是夫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
    2023-07-01
    270人看过
  • 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
    小陈在陕西乾县实验初级中学上初三,临近中考,学校搞了一次摸底考试,并划定了一个分数线,规定凡低于这个分数线的学生都将被班主任“劝退”,不能报名参加当年的中考。考试结果出来,小陈的名字赫然在被“劝退”之列。小陈的父亲曾找过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要求学校准许孩子报名,但被学校拒绝。“孩子才16岁,这么小就流向社会,今后可咋办呢?”原本在吉林一所乡镇中学读初一的小弘,刚刚13岁就不得不结束了自己的学生生涯。2003年10月的一天,小弘的母亲被学校领导叫去,说是小弘太淘气,刚上学一个月就在学校打了两次架。“校长说孩子影响了学校的秩序,不能再留在学校。我哭着求校领导,可最后学校还是没留他。”专家点评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兵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为身体状况需要休学,要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023-05-03
    151人看过
  • 如何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首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其次,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一、买门面可以上学吗应当可以,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孩子上学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二、孩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犯法吗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少年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辍学的,家庭将受到批评和处罚。因为九年义务
    2023-06-22
    495人看过
  • 保障妇女文化教育权利
    妇女文化教育权利
    妇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一位妇女受教育,可以改变两代人。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同时,还规定了学校和有关部门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的责任、保障女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扫除妇女文盲、半文盲、妇女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妇女的文化权利等。但是,由于社会依然残存男女不平等的陈规陋习,侵犯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首先,在农村、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许多女童得不到上学的机会。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特别强调: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其次,在招生方面还存在对女性的歧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
    2023-06-06
    219人看过
  • 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吗?
    残疾人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否则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采取控制措施的怎么解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四)拒绝接诊病人的;(五)拒不服
    2023-06-19
    347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有何规定
    未成年人朝气蓬勃、接受力强,又有敏感、脆弱之不足。让更多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受到良好的素质教育,有利于未成年人提高竞争力,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而对减少其接触不良文化现象的影响、实现预防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颇有积极意义。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是受教育权。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以大篇的条文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给予保护。在《总则》的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2023-04-26
    394人看过
  •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保护及主要权利有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保护其主要权利有:1、使用学校教育资源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2、享有公正评价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4、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一、教师申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申诉权。据规定,教师有权申诉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有关其权益的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请求解决。二是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侵犯了其有关《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
    2023-06-19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及其亲属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情况。 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行为,受害方或亲属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应当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其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及时将受害者送至医院治疗;对于实施家暴者,... 更多>

    #家庭暴力
    相关咨询
    •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
    •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人家庭享有什么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
    •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法律保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发
    • 残疾人家庭可以享受哪些教育保障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
    • 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5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