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劳动代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23:25:09 347 人看过

在一定情况下,他人代替签署劳动合同是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应的。

然而,这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至少一个:

第一种情况,即该代替签署的行为在事先获得了当事人的明确授权,这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在此情况下,代理人依据劳动者的委托授权,以劳动者的名义代为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其效力直接归属给劳动者本人;

第二种情况,即在事后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或追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之后,依然继续进行代理行为时,若未经被代理人的追认,则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而言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于他人代替签署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事先并未授予任何授权,但是在事后予以了确认,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被认定为有效。然而,在满足以上两种情况的前提下,代替签署者还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代替签署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代理人是否可以使用隐名代理?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隐名代理人可以与房屋买卖的相对人签订买卖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生效。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结果间接的归于被代理人。此外,我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禁止性规定中并没有隐名代理的行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成功后可以解除吗房屋买卖网签后还能解除合同,但可能涉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或约定解除情形的,购房者可以无条件退房;购房者或开发商单方违约退房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
    2023-07-01
    411人看过
  • 代理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劳动的问题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流程: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销售代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_________”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__”。2.商标:“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7
    1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是否使用约定管辖
    劳动争议不可以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争议的种类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几种(一)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二)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三)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
    2023-02-20
    2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代理权是否丧失?
    劳动合同到期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再拥有用人单位的代理权限。一、哺乳期不续签合同怎么补偿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所以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赔偿金。二、合同到期不续签应该赔n还是n+1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第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即2N。1是在用人单位合同未到期而解除合同时,且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时,而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则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三、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有哪些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情形如下:1、涉及承租公房的分割问题。承租公房人虽然没有取得所有权,但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离婚时对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2023-04-01
    346人看过
  •  委托朋友代理劳动仲裁,是否合适?
    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如果选择代理人参加仲裁,委托人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对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而对于劳动者死亡的情况,则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有权选择代理人代表其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如果选择代理人参加仲裁,委托人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 动 仲 裁 委 托 代 理 人 参 加 , 需 提 交 委 托 书 和
    2023-09-05
    481人看过
  • 代理合同在劳动仲裁中是否有效?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由于合同的签订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所以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社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
    2023-07-02
    104人看过
  • 企业是否能够使用代征地
    一、代征路和代征绿地代征绿地和代征规划道路用地是指该项目建设用地中,包含了社会公共绿化和公共道路,需要由此土地的开发者实现绿化或建设道路。代征因为将绿化和道路的建设结合到了项目建设中去,一则给开发商提供一个建设良好周边环境的机会,二则借开发商的手,快速实现地区的绿化条件和道路条件完善,减少政府包袱。应该说是个双赢的局面。代征绿化是比较多的,代征道路很少,通常只在比较大的地块中出现。因为道路建设的成本比较高,小地块如果再修段路的话,开发商就不干了。政府代征绿地和代征道路的时候,整个宗地的价格会比较便宜,或者在税费方面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或者在付款条件上给予方便,对开发商来说,可以获得一定利润,至少是平手。但是,由于开发商自己解决周边绿化和道路建设,那么社区周边的环境会和社区建设同时到位,对项目销售有促进作用,这个是开发商赢的地方。对于政府来讲,虽然土地出让金是很大的财政收入来源,但进入政府
    2023-04-23
    314人看过
  • 耕地使用权能否代代相传
    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问题。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看有失公平。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享有承包继承权,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因家
    2023-07-06
    325人看过
  • 代理合同适用劳动法吗
    不是。1、主体不同,代理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上不平等2、调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民法典》调整,属于民商事法律范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属于经济法领域3、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为具体授权委托事项,而劳动合同为劳动相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等4、合同的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以完成某项委托为内容。劳动合同是持续的工作状态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内容5、报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劳务费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劳动合同的报酬是以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给予的6、法律后果不同,违反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而违反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起诉于法院。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什么区别吗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
    2023-03-09
    402人看过
  • 探视权代理行使是否合法?
    一、探视权代理行使是否合法?民法典中规定,探视权不能代为行使。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探视、看望、通信或其他交往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居于一定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属于身份权中的亲权,具有身份性、专属性和不可抛弃性,该权利只能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行使,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二、行使探视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一)探视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视权的行使是享有探视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
    2024-01-28
    1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能代签他人可以代签劳动合同吗
    若他人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合同能代签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所以,经当事人充分授权后,合同是可以代签的,经被授权人代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当事人间亲自签订的合同相同。如果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当事人事后可以进行追认,被追认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反的,如果当事人不予承认,那么合同无效,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其签订合同。二、合同代签的后果严重如果代签人有授权委托书或者事后被代签人追认的,代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追认之前,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代签人既没有授权委托书,事后被代签人也没有追认的,代签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自始无效。授权他人代替你签订合同时,委托人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给受
    2023-06-25
    440人看过
  • 是否必须使用劳动合同来证明工龄
    不一定要合同。不是必须有劳动合同才能计算工龄的,工龄是从劳动者入职该公司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一般员工在入职公司时,公司都会给员工签一份入职登记表,该入职登记表上注明了入职该公司的日期。如果员工的厂牌上有写明入职日期,也是可以计算工龄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出具证明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因此,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38条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2023-07-23
    388人看过
  • 工资和劳动报酬是否可以互换使用?
    劳动报酬不仅指雇佣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情况下所支付的工资,更包括非劳动关系情况下雇主支付雇工的劳动力对价,其使用范围或者内涵外延要大于工资。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中,工资即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非劳动关系中,劳动报酬还指雇主支付雇工的劳动力对价,但工资无此涵义。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区别1、可以理解为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薪金是狭义的。2、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
    2023-07-06
    85人看过
  • 因为使用假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成立?
    如果一方使用的假章冒用了其他单位的名义,非劳动合同所述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如果使用的假章属于自行刻制的印章,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实际系按照该印章所确认的劳动合同而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但一方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违背其真实表示来签约的,劳动合同会无效。用假章签订合同有什么后果用假公章签合同通常会有以下后果:1、用假公章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
    2023-07-28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个人代理劳动关系是否适用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9
      个人代理并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认定为委托代理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产生的法律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但要提供员工的工资条、工作证。
    • 代理费是否是代理人的劳动报酬?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1.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2.律师的说法不能完全相信,建议您不要告诉对方密码,以免遭到诈骗。
    • 劳动争议律师费用能否代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5
      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一些劳动者知道自己的能力比较弱,容易影响到自己的权益。为此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都会为自己找个专业的律师。那么律师费由谁来出呢? 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案件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第 1、法律援助案件 第 2、著作权侵权案件 第 3、商标权
    • 劳动法是否保护代理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3
      代运协议这种契约形式本身并没有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专项保护。因为它只是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所达成的协议,与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本质区别。 如果在这类分销过程中,代理人受到委托人的管控或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或者代理人和委托人间已经建立了事实上上的劳动关系,那么代运协议可能会因此受到劳动法律的相应保护。 另一方面,如果代理人在执行分销业务期间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那么根据相关法规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使用代通知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