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人民调解范围确定调解协议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9:22:50 257 人看过

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事纠纷方面有两种方式,一是民事诉讼,一是诉讼外调解,主要是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人民调解工作,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它符合中国的国情、社情和民情。按照现行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一般是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实践证明,这已不能满足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极应加以拓宽。我认为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纠纷,诸如婚姻、家庭、析产、继承、赡养、扶养、抚育、债务、赔偿、房屋、宅基地、土地、山林、水利、承包、租赁、相邻、农机俱等;

(2)民事违法行为所引起的纠纷,这种违法行为轻微,未违反治安管理,更未构成犯罪;

(3)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既不违法,也无权利义务争议;但却有很大危害性,极易激化和转化;

(4)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例如,侮辱、诽谤、损害名誉、虐待、干涉婚姻自由等。这些行为就其性质来说,当然属于刑事范畴;但由于情节显著轻微,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此类案件如果涉讼,人民法院也可调解。因此,如果当事人不自诉或者自诉后又撤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对之进行调解。

以上这些调解的对象,基本上是公民个人间的纠纷。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增多,他们之间以及他们和公民之间的纠纷,也极需解决,亦可纳入人民调解的范围。拓宽人民调解范围,可以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事纠纷,减轻人民法院负担。从社会效益说,对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均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自愿合法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是公民、法人和准法人组织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所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当然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而且还与一般合同不同,比一般合同真实合法。

其次,可经过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力。凡有债权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向公证处申请公证。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真实合法,即可依法给予执行签证,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效力。

第三,有条件地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直接法律效力。这是一种远景设想,也是人民调解组织应树立的远大理想和争取目标。众所周知,目前各类仲裁机构的裁决已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仲裁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对方仲裁当事人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同属民间性、群众性组织,均无任何司法、行政权力,均须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故而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生效法律文书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

目前有些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拥有较高水平的调解员,较好的办案设备,比起某些城市的仲裁委员会毫不逊色,例如,上海市的一些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建立了调解纠纷的专门场所。设首席调解员、两位调解员、记录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座位,“硬件”完全合格。至于“软件”也是不错的,已有不少大学毕业生甚至硕士毕业生进入街道,担任基层行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其所作的调解协议,质量是有保证的。如果自信是正确的合法的,即可提请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给予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执行根据;经审查不合格的,则不予登记,指出缺点错误使其改正。这一做法当然需要立法或司法解释的支持。民事诉讼法就有这个意思,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合乎逻辑的推理,对于符合法律的调解,则应支持。支持的有效方式就是对其调解协议书进行审查,正确合法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法律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一、法院调解协议书已签字但后悔怎么办法院调解协议书已签字但后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程序即告结束。法院调解书应当按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第一,首部。首部应当依次写明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案由。第二,正文。调解书的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这部分内容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不能简略或疏漏,应当具体、明确而有重点地写在调解书里,避免
    2023-04-03
    43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有:1、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资料,通知当事人调解等;2、由调解员或者其他人员组织调解,调解的双方各自发表意见;3、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告诉双方起诉解决。一、没有签合同的纠纷怎么解决没有签订合同出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此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还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2023-03-11
    387人看过
  • 民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该规定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为人民法院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实现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的目的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法律依据。《若干规定》出台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人提出,《若干规定》第15条关于调解协议效力的规定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91条相抵触,其内容突破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能超越基本法,最高人民法院无权作出与《
    2023-04-16
    449人看过
  • 达成调解后一定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吗,效力如何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但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同时,由于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法院也无需制作调解书。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调解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那些数额不大,经调解能够当庭履行的民事案件,因已无执行内容,人民法院无需制作调解书。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主要指没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第一,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
    2023-03-12
    209人看过
  • 生效离婚调解协议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包括哪些
    既判力扩大的主观范围可及于以下主体:(1)诉讼系属后当事人的承继人。(2)诉讼系属后为当事人或其承继人占有诉讼标的物的人。(3)既判力向一般第三人的扩张。诉讼通常是解决当事人间具有利害关系的纠纷,因而既判力原则上只能在对立的诉讼当事人间产生。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例处地规定判决的既判力扩张至一般第三人,否则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纠纷的合理、高效解决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既判力向一般第三人的扩张一般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如、权的诉讼、抚养子女的诉讼及认领子女的诉讼等,其判决效力应及于一般第三人;对于有关法人关系或其他团体关系之诉(如代表人诉讼)所做出的形成判决,因其有对世效力,故形成判决对当事人以外的一般第三人都有既判力。调解书是法院对当事人通过调解而依法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上已得到最终的解决,从而在法
    2023-02-24
    1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效力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怎样的效力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二、签订交通事故调解书后对方反悔怎么办1、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契约的性质,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调解书非出现法定事由、非依法律程序不得撤销
    2023-02-17
    174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一、人民调解协议书符合四个条件,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1.主持调解的必须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2.调解协议必须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调解协议的形式是书面
    • 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一、人民调解协议书符合四个条件,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1.主持调解的必须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2.调解协议必须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调解协议的形式是书面
    • 调解协议的生效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问题的提出2002年1月,原告洪素兰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法院,要求与被告C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调解书中载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洪素兰与被告C自愿离婚。二、:坐落于三明市三元区XX房改房一套归婚生女陈伟霞、A(注:二人均已成年)所有……”。2003年8月,陈伟霞、A以父亲C拒不交付该套房屋为由,诉至三元区
    • 如何确定调解协议的效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01
      调停协议的效力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停法》以下条款中,第31条由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达成的调停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第32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对调解协议履行或调解协议内容产生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达成调停协议后,双方当事人
    • 如何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调解协议履行地、调解协议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专属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告知其调解的人民法院管辖。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所出具的调解协议的效力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