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刑事诉讼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9:30:47 468 人看过

一、程序法的重要性

程序正义是通过法律程序本身而不是其所要产生的结果得到实现的价值目标。英美法中有关程序正义的观念人类法律文化中的宝贵财富,因为它们将法律程序本身的正当性、合理性视为与实体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具有同等意义的价值目标,强调法律实施过程要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从而在原来的所谓实体正义或实质正义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程序正义的理念,提醒人们在重视裁判结果公正的同时,还要确保法律实施过程的公正性。尤其是在“重实体,轻程序”乃至“程序虚无主义”观念极为盛行的中国,引进和推广程序正义的观念,强调法律程序的独立内在价值和意义,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新刑事诉讼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变化?

(一)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新刑事诉讼法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这一宪法原则,例如保障辩护权的行使、严禁刑讯逼供、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严格设定等等。

(二)关于证据制度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主要有七方面修改:

1、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2、明确证人出庭范围和强制出庭制度;

3、加强对证人的保护,规定了对几种严重犯罪证人的保护措施;

4、对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作出具体化规定;

5、对证据种类作出调整,增加了电子数据;

6、明确了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

7、明确行政机关办理案件中收集的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

(三)关于强制措施

新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主要作了六方面修改:

1、进一步明确逮捕条件,对于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予以明确列举,同时规定了应当逮捕的情形;

2、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程序;

3、对监视居住进行适当定位,专门规定了适用条件;

4、完善了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监督;

5、完善了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规定;

6、增加了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

(四)关于辩护制度

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了完善:

1、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

2、完善辩护律师会见、阅卷程序,较好地解决了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衔接的问题;

3、扩大法律援助的使用范围。

(五)关于侦查措施

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必要的侦查措施,同时,增加当事人等对于侦查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程序,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六)关于审判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审判程序主要作了八处修改:

1、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将外国人犯罪案件下放基层法院管辖,将恐怖活动犯罪提升到中级法院管辖;

2、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3、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4、完善一审案卷移送规定,增加开庭前准备程序,增加与量刑有关的调查和辩论等;

5、明确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

6、对二审发回重审作出次数限制和发回重审中落实上诉不加刑的规定;

7、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八是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补充完善。

(七)关于执行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重点完善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强化了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对社区矫正作出规定。其中:

1、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

2、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3、规定对管制、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

(八)增加规定特别程序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一编“特别程序”,规定了四个专门程序。其中:

1、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设置特定范围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

3、设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4、设置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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