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1:24:51 372 人看过

一、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1、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办法:应当由过错方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如果损失大小无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建筑施工事关重大,甚至关乎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在招投标方面,这一点在此类案件处理中较易被忽略,由于目前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招投标,所以当事人间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若忽略了招投标环节,则易发生合同效力的错误认定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工程建设合同解除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其它善后工作。一、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宗旨是在既不损害发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又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在审理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仍应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
    2023-03-05
    3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1、不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2、发包人因建设工程不合格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以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项目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合同,导致建设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4、在施工过程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合同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1)无效合同的界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2)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
    2023-07-21
    3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损失的赔偿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当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时,谁主张谁应当举证。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可以主张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合同关系。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特征:1.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凡列入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签订合同;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国家监督;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连带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5
    2023-06-07
    436人看过
  • 如何判断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程不合格,且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建设工程款纠纷如何诉讼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提起诉讼时,不能按欠款合同纠纷起诉,而是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施工方需要先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接着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通知举证、发传票、开庭审理、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2023-07-06
    1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项目转让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混同纠纷
    当事人约定转让在建项目,并约定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关系,转让人施工完毕后,将项目交付受让人,此类纠纷如何界定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在当事人对讼争工程的形象进度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利用二次鉴定的方式确认案件争议的事实?如何理解当事人诉讼中的自认?未完项目的转让可否适当考虑转让人的合同利益?上述问题都是本案处理上的难点。最高人民法院曾两次将本案发曰重审,从本案的审理中,也可以看出两级法院处理本案在实体和程序上认识的相同和差异之处。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建设合同工程无效后税金如何承担
    建设合同工程无效后税金的承担: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发生;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有哪些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有: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二、没有资质签订的工程合同怎么认定没有资质而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
    2023-06-23
    111人看过
  • 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如何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标、投标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一旦到达投标人,合同即成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2023-06-28
    216人看过
  • 工程合同盖错章了怎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工程合同盖错章了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盖错了章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重新签订工程合同,重新签名和加盖正确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1、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
    2023-04-18
    207人看过
  •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注意的问题,建筑施工噪声如何处理
    一、建设现场施工注意的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二)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三)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二、建筑施工噪声如何处理(一)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
    2023-04-29
    123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款应如何处理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怎样处理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
    2023-03-31
    250人看过
  •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挂靠应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挂靠企业违法的责任承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挂靠由于不具备合法资质,对生产生活的发展具有不利影响。我国的多部法律中对挂靠行为已经实施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2023-03-27
    358人看过
  • 对于建设工程如何监管工程质量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和标准化对于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相对于我国来说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所以我国在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充分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的成熟经验,从中汲取一些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的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对建筑过程中监理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风险管理以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强制性的担保等。除此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上一些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多引进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先进的人才,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挖掘这些人才的潜力,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实现专业化以及规范化。最后,国家相关的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制定,保证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与国际相接轨
    2023-04-27
    55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取得工程款?
    实践中,有的企业不具备施工资质,借用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名称进行工程承包。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应该是无效的。那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是否有权获得工程款?为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2023-05-07
    9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无证施工如何处罚
    一、建筑工程无证施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若建设单位未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即是属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有哪些危害和影响主要表现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结构和施工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违反法律规范实施的建筑行为,其重大的影响是降低了建筑从业群体对“勤劳工作”、“守法诚信”等价值观念的认同,严重破坏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性;一些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意图绕开监管部门的监督,有的采用未经检验、检测的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甚至于将建筑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害。对“无证
    2023-04-1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是不是等于合同有效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3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效。 但已实施的且质量合格的(包括工程实体,措施,材料设备等)应参照原合同相应条款协商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效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1、审查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 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
    • 施工合同中的建设工程效力如何确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8
      1、审查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 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
    • 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
    • 建设工程质量合同合同有效无效的处理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8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具体的处理方法应分情况讨论: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