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否承担合伙企业外部侵权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9 17:32:53 131 人看过

一、合伙人是否承担合伙企业外部侵权的责任

合伙人对外的侵权责任连带。

合伙企业的性质不同于公民,也不同于法人,是公民或是法人的组合,是数个民事主体为了某项事业而组合在一起。

合伙的特性决定当合伙经营者或者合伙成员在执行合伙事务致人损害时,应被定性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全体合伙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系全体合伙人的行为,体现了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行为人的过错,就应该推定为全体合伙人的过错。

二、合伙人的几个必备条件是什么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人想退股如何退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原因;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退出合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原则上,入伙原物退伙时应予退伙;一次性退货有困难的,可分批分期退货;原物退货确有困难的,可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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