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意思,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2:44:48 319 人看过

无过错原则指的是行为人没有存在过错,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只要出现损害事实出现,行为人就要承担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包括高空抛物、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情况。

一、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意思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依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不是对过错的考虑,也不是对公平的考虑,而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更容易的补偿。

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是什么?

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区别有:

1.无过错原则的行为是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就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推定其在某种情况下应当负责的归责原则,这里的过错一般是法律规定了的某种义务但未做到。如果行为人能证明不存在这种过错,那么就不能推定其应当在此情况下负责。

首先应将无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加以区别。特殊侵权的种类很多,但并非所有的特殊侵权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均作了规定,虽然三者在用词造句上不完全相同,但相互是统一的,并不矛盾。

其次将无过错责任与混合过错责任加以区别。混合过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与受害人均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n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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