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这就说明,被害人只要在刑事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应当认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就没有超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效,而不必受单纯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精神损害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
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与刑附民诉讼
170人看过
-
义务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35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谁承担
4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187人看过
-
诉讼中存在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吗?
100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118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就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即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这里的刑事被告人不仅是指那些被定罪量刑、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人,而且也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其他共同致害人由于行为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当事人的责任与赔偿义务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8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特殊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被交付法院审判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
行政赔偿诉讼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8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因他人起诉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可以使得债务人暂时不用承担债务,但是一旦纠纷案件结束,那么债务人会被法院强制要求履行义务,故此若是在起诉期间,其能说服债务人撤诉,可能会减轻自己的责任。
-
职务侵占罪被害人能提附带民事诉讼吗职务侵占罪中能提附带民事诉讼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贵公司不能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是,为了充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还明确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然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