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8:30:37 257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为是实体权利,是债权的从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一、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是什么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方式:(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2)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二、民法典535条规定

民法典535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怎么处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制度具有什么特征,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具有的特征是: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其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可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因为其它债权人不能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更不能支配债权人在债务人上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在担保物权设定的债权范围以外任意处分财产、自由减少责任财产,就会损害其它债权人的债权。因此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则可强制性地干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亦可对债权人的到期担保物权强制干预。当债权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任由责任财产减少害及其它债权时,其它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维持责任财产。其它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有效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使债权得以保全。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因债权人代位权是其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的债务人行使债权,故其主张的内容应以债权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为限,不得超过债权人的权利范围。如其它债权人行使
    2023-03-17
    65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权,有哪些特征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二、代位权成立要件是哪些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
    2023-02-22
    270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民法典规定)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网友咨询: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喻鑫律师解答: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然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最后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
    2023-06-04
    459人看过
  • 代位权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代位权有关法律规定代位权和撤销权共为合同的保全。保全,又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从保全责任财产的角度,保全属于一般担保的手段。保全责任财产,最终使债权得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全又为债权的保全。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责任为一般担保,作为一般担保的债务人的财产亦称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的增减与一般债权能否实现攸关。虽然债权人不能支配债务人的财产,倘若债务人任意处分财产,自由地减少责任财产,就会害及一般债权,故法律赋予债权人干预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权利。当债务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
    2023-07-07
    30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权利特征有哪些,需要具备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着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的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和其他债权。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没有代位权。债权转移,随同转移,随同消灭。2、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区别在于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代位的结果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是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保全债权。债权人代表债务人行使权利,不是扣押债务人权利或者优先受偿收取的财产,而是将行使权利的后果归债务人所有,从而保全债务人财产,增加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保障。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
    2023-08-07
    221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节省交易成本。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两个以上债权人同时对同一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当债务人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以根据每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但每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也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支付的必要费用。不支持超出部分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8-08
    173人看过
  • 债权人权利与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关系
    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特征有是相对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其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等。一、代位权的构成特征代位权的特征是: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二、什么是合同订立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履行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
    2023-04-07
    462人看过
  • 代位权在法律中的定义和债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与代理的区别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权利归于代位权人。代理行为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作为原告以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代理,是代理人向
    2023-07-10
    9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代位权概念及特征是什么代位权概念及特征如下:1、代位权又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必须保证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外国投资者在某个国家的投资因政治原因遭受损失的,由投资国政府赔偿,而投资国政府则要求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索赔;2、代位权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得到清偿;(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3)行使代位权的具体方式是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
    2023-07-23
    27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法律特征概述
    一般债务债权具有请求权、相对权、可让与性和连带性等特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债权具有平等性,不具有排他性。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一般债务债权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1.债权具有请求权性质,即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一定的请求,要求其履行某种特定的义务。2.债权是相对权,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对的,即债务人只有在债权人提出相应的请求后才有义务履行其义务。3.债权是可让与的,即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这种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4.债权具有连带性,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相互关联,即债务人同时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为相对权。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平等性。债务特征债务特征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具有
    2023-11-21
    351人看过
  • 代位权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代位权概念及特征如下:1、代位权又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必须保证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外国投资者在某个国家的投资因政治原因遭受损失的,由投资国政府赔偿,而投资国政府则要求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索赔;2、代位权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得到清偿;(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3)行使代位权的具体方式是裁判。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何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1、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2、对债务人的效力如下:(1)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2)其次,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
    2023-06-19
    31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下主债权的法律实施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以下要求: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债权人因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代位权如何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一方面存在着因诉讼时效中断,因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必须经过诉讼程序而对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加以确立。同时只有通过裁判方式才能保证某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也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防止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或将债务人的权利
    2023-07-07
    489人看过
  • 合同债权代位权的特点
    一、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二、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三、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一、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什么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
    2023-03-09
    71人看过
  •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3、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4、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一、原告撤销权和代位权能合并审理吗撤销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不可以合并审理,撤销权诉讼是撤销债务人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其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
    2023-04-05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是: 1、代位权依附于债权而存在,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也就是说不存在无债权的代位权。 2、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作为,即债务人不积极实现自己的债权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已经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则债权人不能对其行使代位权。 3、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特征?具有哪些特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9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特征?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
    • (法律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要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6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 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 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们都知道现实当中行使代位权往往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之后通过人民法院来赋予自己执行代位权的权利,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一定就需要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还有其他使用方式,那么代位请求权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
    • 代位权的特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来看,债权人代位权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无代位权可言。债权转移,其随同转移,债权消灭,其随同消灭。 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