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再审审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43:09 346 人看过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依照审判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启动再审。关于法院的这项权利,司法实践中争议一直很大,但新的民事诉讼法依然保留了此条。依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包括: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进行再审申请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进行再审申请可以进行再审申请满足的条件是:1.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被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外人;2.只能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3.申请再审有法定的事由。二、刑事再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刑事再审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列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请求、申请的具体事实和理由;2.生效判决文书或裁定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案件是在二审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和裁定书;3.证据材料。申请人认为与申请再审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都应当向受理机关提交,且按照顺序制作证据清单;4.主体材料。为了提高效率,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主体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就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就要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023-11-14
    69人看过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夫妻双感情确已破裂:1、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2、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或实施家庭暴力;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5、其他情形。法院离婚手续详解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六、原告应呈
    2023-07-01
    484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审判哪些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主要审核军事,海事,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案子。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的四级人民法院由于其职权不同,审判的案件也不同。(1)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还有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某些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和上诉、抗诉案件;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还有权对法律作出司法解释。(2)高级人民法院,是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的,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复核案件。此外,还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2023-06-13
    422人看过
  • 审判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审判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条件:1.有损害的事实;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3.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5.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二、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1.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权等,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此外,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
    2023-08-01
    369人看过
  • 松江房产纠纷诉讼律师再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若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被申请人提出的申诉得以满足,那么人民法院便应考虑重新审理该案件:(1)如果有新的关键证据出现,足以推翻之前做出的判决或者裁定;(2)当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在现有证据中无法得到证实时;(3)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赖的主要证据被证实为虚假。《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2024-08-23
    315人看过
  • 民事调解书再审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主体:当事人,案外人和人民法院都可以申请对调解书进行再审。民事调解书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调解书再审的条件是如果作出的生效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确实有错误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
    2023-07-15
    114人看过
  • 满足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再审的条件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等等。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
    2023-07-22
    155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可提出审判监督程序
    一、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可提出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
    2023-09-09
    32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按哪些情形进行
    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按哪些情形进行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进行:(1)因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2)因抗诉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3)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有申诉人的,先由申诉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诉人答辩、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4)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没有申诉人的,先由原审原告或者原审上诉人陈述,后由原审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二条二、再审申请书需要交费吗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受理后启动再审程序的,需要分不同情形处理,一般不收费用,但是有两种情形需要收费。(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
    2023-06-19
    379人看过
  • 审批养老院所需满足的条件
    一、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二、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是什么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如下:第一、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该《意见》大部分都
    2023-07-19
    49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哪些人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
    2024-05-08
    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人员需满足哪些条件?
    这段内容讲述了行政部门在执行行政法规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程序。虽然执法人员可以采取行动,但需要遵守一系列事项,并经过一系列的决定和审核程序,才能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说明行政处罚并非随意而为,而是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行政部门在执行行政法规的过程中,对于发现违法行为的情况,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然而,行政处罚并非随意而为,而是需要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遵守一系列规定,并进行一系列的审核和决定程序,最终作出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样的程序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严谨性,避免了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行 政 部 门 如 何 确 保 行 政 处 罚 的 合 法 性 ?行政部门如何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为了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行政机关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处罚。在实施行政
    2023-09-14
    400人看过
  • 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再审案件
    1、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再审案件(一)决定再审的行政案件,再审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暂停执行原判决、裁定,(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命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三)依照第二审程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应当由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申请第二审审理,作出判决、裁定。是否开庭,由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符合《行政诉讼法》书面审理条件的,可以书面审理。第二审程序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上诉,原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无论是第一审终结,还是第二审终结,都应当按照第二审进行再审。审判终结时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民事再审案件应当适用何种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
    2023-05-07
    378人看过
  • 取保候审申请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
    2023-03-28
    6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满足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4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 民事案件再审需要法院提供哪些再审事由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8
      只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存在下列“再审事由”类型之一的情况,法院才会准许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
    •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3
      关于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审的回答为申请人:王某男汉族51岁初中文化农民电话:被申请人:王男汉族75岁高中文化退休教师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土地承包权纠纷一案件,因不服临夏州中级法院(2011)临中法民终字第244号裁定书,申请再审。申请请求:1。撤消和政县(2011)和法民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和临夏州中级法院(2011)临中法民终字第244号裁定书2.判决被申请人将其耕种的位于申请人住宅北面无土地
    • 技术合同审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技术合同审核需要注意找准审核要点,不可怎么实现我方合同目的,合同有什么风险和陷阱,合同是否有不利条款需要删除,是否有不利的表述或不正确的表述需要修改,是否有重大事项遗漏了需要添加,语言表述是否正确,措辞是否恰当等。
    • 什么是刑事再审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5
      申请刑事再审所需条件包括: 1.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2.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3.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 4.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5.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