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房屋是否属于遗产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8:53:52 455 人看过

房屋的所有权人一般为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人。

房屋属于遗产范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所有权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在这些合同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普通消费者权益而立法,但是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商品房。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法规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在这些合同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上是为了保护普通消费者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益,规范的是是普通商品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问题,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商品房。 【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是 否 适 用 《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行为。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商品买卖行为,因此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商品
    2023-09-13
    377人看过
  • 公租房属于遗产范畴吗
    承租房不属于遗产。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是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一、公房拆迁如何补偿公房拆迁一般是按照面积1:1补偿,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1、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属于房管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或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自管公房。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房,传统意义认为产权人对住房的所有权与实际控制权是分离的,其分得住房后,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永久地居住使用,但只享有承租、使用和占有权,而不享
    2023-03-07
    246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是否是证明房屋产权所属的唯一“凭证”?
    产权证不是判断所有权的唯一依据。首先,在不是依照法律行为而获得所有权的情况下,所有权的取得往往(当然有例外,如取得时效,善意取得等)就不以登记为要件。如自己修建的房屋,如依据法院的判决,如公权力的没收等等。其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些所有权的登记有时是错误的、有瑕疵的,这个时候登记名义人实际不是所有权人(当然不排除公信力原则和善意取得等的适用),而真正权利人往往可以通过异议登记或变更登记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人身份。其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依据(如合同,公证文书等)就是所有权的证明。可见,证明所有权的依据不唯一。有这样的观点:证明实际所有权私下公证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将该房屋出售,另一方只能主张债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所有权。对此基本同意,明确些说,另一方主张债权(一般唯有依照侵权或不当得利债权)的前提是曾有所有权,其债权是基于所有权的损害而生的。另,实不宜称证明所有权的
    2023-08-17
    297人看过
  • 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当然是房屋实际所有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物权公示原则是为保护交易安全,提高效率而在不动产交易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有些不动产的归属争议并不能适用该原则,如错误登记,挂名登记,未予以登记等均应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相应的证据加以认定。房屋权属证书是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凭证,是判断一套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的标准就是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必然结果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被借名人享有产权人的全部权利。如果买房人要求被借名人过户而被借名人拒绝过户,除非买房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买房屋的出资事实,否则买房人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这种挂名买房的方式存在以下风险:第一,如果被借名人已将房屋出售,则买房人无权向新产权人主张权利,
    2023-05-05
    208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房产证没办理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是买房子的人,已经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只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实际上已经属于买房者的个人财产了。如果买房子的人,尚未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全部的购房款,履行了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这种情况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算是买房子人的个人财产的。起诉离婚的财产算不算个人财产起诉离婚之后,只要还没有判决准予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的财产,就算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
    2023-07-19
    426人看过
  • 房产继承遗产:公婆买的房是否属于儿媳继承范畴?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房产证满五年的,买卖过户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双方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儿媳妇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吗儿媳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父母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因此只有子女才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其他人是没有义务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的,儿媳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照顾公婆的,但出于道德义务,是可以照顾公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2023-07-05
    102人看过
  • 超过20年产权时效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
    房屋继承超过20年的,超出诉讼时效,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只能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爸爸再婚死后的房子归谁爸爸再婚死后的房子的继承情况如下:1、若父亲立有遗嘱的,房产中父亲所属的部分应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2、若未立有遗嘱,房产中父亲所属的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其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
    2023-07-18
    293人看过
  •  公司分配房屋是否属于个人所有?
    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是职工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那么这些房子就是他们的个人财产;否则,这些房子就不再是职工的个人财产。全产权房作为职工个人财产,职工有使用权、处理权和买卖权。而非全产权房虽然是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但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和买卖权,所有权属于单位。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如果是职工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那么这些房子就是他们的个人财产;否则,这些房子就不再是职工的个人财产。全产权房,作为职工个人财产,职工有使用权,处理权和买卖权。而非全产权房,虽然是单位分给职工的房子,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和买卖权。所有权属于单位。 【 核 心 内 容 】 公 司 分 配 房 子 属 个 人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公司分配房子不属于个人。夫妻对房屋的处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一方无权处分房屋,应
    2023-09-06
    112人看过
  • 谁拥有房屋所有权和产权人的概念是否相同?
    产权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房屋产权人,即代表产权所有人(也就是产权拥有者),法律上认定的是财产(动产与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户主”。2、权利不同。产权人包括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拥有权,没有地契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为一人,也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3、户口关联性不同。产权人是指该户的户主,与房屋无关,可以既是户主又是房屋产权拥有者,也可以不是户主,却是房屋产权拥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户主。打个比方,如果户主改成你女儿,产权还是你的,房管局网上还是显示是你的房子。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但是土地归集体所有。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城市的土地归政府部门所有,而农村和郊外的土地,除了归政府部门所有以外,还归村民集体所有,比如说宅基地、自留山,都是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2023-07-05
    471人看过
  • 房屋署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就是谁的吗
    一、房屋署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就是谁的吗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但是,上述这种情况也仅仅是考虑到婚前买房,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房屋所有权证是什么意思房屋所有权证通常意义上是指房产证。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
    2023-05-24
    18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
    一、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前去世的,房屋拆迁奖励费就不属于遗产,但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后去世的,该笔费用就属于遗产范畴,可以被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顺序为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2023-06-14
    151人看过
  • 房屋公证后房子属于谁所有
    一、房屋公证后房子属于谁所有房屋公证后,房子依然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是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即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证明的是合同,并不是房子,公证作用是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房屋公证具体方式如下: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二、房屋公证时长规定需要多久可以办理完毕房屋公证时长规定在15天内可以办理完
    2023-08-30
    191人看过
  • 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属谁所有?
    并非如此。实践中,离婚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确认权属时将按以下处理:1、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的房产,那么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人所有。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3、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但是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反之,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在离婚时怎么处理登记在第三方名下房屋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考虑将房屋登记在子女、父母或其他第三人名下。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主张房屋为共有或一方所有,属于产权争议,主张者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需承担不利后果。需格外注意的是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特殊情况,此时并不意味着未成
    2023-07-12
    301人看过
  • 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房屋所有权应该属于谁
    无论当事人对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所有权有无约定,该房屋都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集体成员内部的转让除外)。一、从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以及基本的法律原则体现出的法律精神可以看出,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法在现行法律状态下实现随意处分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包括允许他人出资在其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后与出资人实现共用甚至分割房屋的情形。在“一户一宅”以及“房地不分离”的基本原则下,依法确认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归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完全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拟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的出资人之间如果没有约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毫无疑问,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那么在双方约定拟在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的情况下,往往会给人们一种假象,就是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应受法律保护的问题。但笔者认为,在双方约定拟在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的情况下,实际上涉及
    2023-05-05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杂物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8
      如果那个房屋与那个杂间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则你们购买了房屋,杂间就应当属于你们。因为从物随主物而转移。当初你们买下那个房屋的时候,按照法律杂间就应当属于你们。我说的情形是指房屋与杂间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时。 打个比方,比如你买了套商品房,该商品房就是主物,配套的地下室就是从物。从物随主物而转移。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拥有了地下室的所有权。
    • 房屋继承属于遗产谁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同时明确,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共有房屋所有权确定的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所有人是否可以转让房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房地产转让的前提是转让人须对供转让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有四种情形不得转让房地产: 1、转让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者不得转让房产。首先,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全体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部分共有人不能转让房产;其次,以标准价购买优惠住房者,对房屋只有有限产权。因此在住用满5年之前不得买卖。 2、房屋所有权尚未确定者不得转让房产。对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其
    • 房地产与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是否属于土地, 房屋是否属于房地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土地是指包括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的地表,地表和地上及地下空间中存在的尚未与土地分享的自然物(如水流、岩石、矿藏、树林等)、人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埋藏物等)在观念上均可归属于土地。 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所谓构筑物是指除房屋以外的人工建造的工程建筑物,如桥梁、道路、隧道、水井、水塔、水坝、烟囱等。换言之,凡土地上人工建造的不可移动的物质均属广义上的房屋的范畴。 “房地产”一词有狭义
    •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9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