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0:40:17 337 人看过

一、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有哪些

(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构成,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家庭(农户)。

(二)其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使用、经营、收益权以及与集体组织之间的其他权利与义务,是通过与集体订立的承包合同确立的。它的活动宗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从事商品性生产经营,其活动范围应在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只有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订立了承包合同后,他才具有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主体资格。农民虽然从事商品经营,但没有承包关系,例如,自投资金专门从事养猪、养鸡、养鱼等商品经营的,不属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承包关系,不改变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集体的某种统一经营管理的职能。法律在线咨询从本质上说,它体现的是合作经济中的一个经营层次,与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个体农户有本质区别。

(四)对其所负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个人承包的,以承担;家庭承包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五)无需经过核准登记。其成立、存在和活动的依据是它与发出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当承包合同期满或解除承包合同以后,农村承包经营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即告终止。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主体资格

农村承包经营与个体工商户一样,都是属于商事主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或职包经营合同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享有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享有承包的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对依法承包的土地、果园、山岭享有长期承包体能。在承包合同因开支些特殊原因变更或解除时,承包户对土地、果树等方面的投资有要求补偿的权利。这些民事权利均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面积分,农村承包经营户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时行经宫活动,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损害发包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责任的承担

以个人名义承包经营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现任以家庭名义承包经营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虽以个人名义承包经营,却由其他家庭成员从事生产,或其经营收益为家庭成员分享,这咱情况应视为家庭承包经营,对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承包经营户相关文章
  •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民法典》第五十六条1、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除满足家庭消费外,主要以商品交换为目的。不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能起字号
    2023-04-01
    288人看过
  •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除满足家庭消费外,主要以商品交换为目的。它不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能起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一、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
    2023-04-03
    3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哪些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具体分析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主要是指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发生的纠纷。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还可以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就会引起纠纷。一、基于发包方的过错而导致纠纷的情形。这些情形是: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以划分“口粮
    2023-04-30
    409人看过
  • 农村副业经营承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为了调动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副业的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承包期
    2023-04-23
    3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一、父母死亡
    2023-03-06
    348人看过
  •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哪些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发包方可以调整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发包人调整承包地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调整指的是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小范围适当调整,调整只限于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
    2023-03-04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 更多>

    •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权利有哪些,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民事权利: (一)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所有生产资料和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经营权。其合法经营取得的收益,在缴纳了承包金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以后,归其自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订立
    • 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
      1、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4、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
    • 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有哪些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主要享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民事权利:(一)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所有生产资料和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经营权。其合法经营取得的收益,在缴纳了承包金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以后,归其自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三)农村承包经营户订立的承包
    • 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
    • 农村承包经营的说法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存在这种说法~这样往后延是违法的~即便你家后边的土地是你家承包的,其用途只能做农业用地,而不能做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