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按《工作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自己对于利益的维护有着一定的需求,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最为有效,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处理,首先就是自己情况的陈述,这样有关的部门就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一定的法律进行审核。
二、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工伤社保赔偿流程是: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至于社保部门需要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岀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办
493人看过
-
工伤鉴定用人单位不提供营业执照怎么办
343人看过
-
个体营业执照个人所得税申报
257人看过
-
营业执照的办理单位是哪个单位
87人看过
-
无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工伤如何处理
110人看过
-
个体营业执照要刻章到税务报到吗
459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申请工伤要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弄不到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申请工伤要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弄不到,可以到工商部门打印一张机读资料或者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企业登记信息。百度“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相应省市,输入企业名称查询即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
-
单位不认定个人如何申报工伤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个人提出申请,去当地劳动局工伤认定处咨询需要资料,然后与单位协商凑齐资料,与单位关系处好了,以后还需要公司办事呢。然后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书下达后有三份。然后积极治疗,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结果后按照工伤等级要求赔偿。具体赔偿请当地律师详细计算,因为涉及东西复杂。
-
申请个体营业执照一定要写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书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一般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也就是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
-
如何申请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下列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申请营业执照:(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二)建筑业企业(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等企业);(三)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机构。
-
工伤认定营业执照的详情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5关于工伤认定营业执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 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