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以及对应的庭院用地。农村土地纠纷首先会找村委会进行调解,然后找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以及对应的庭院用地。一般来说,农村土地纠纷,首先会找村委会进行调解,然后找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农 村 宅 基 地 纠 纷 找 哪 个 部 门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用于解决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因此,农村宅基地纠纷应由农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负责处理。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无法解决纠纷,则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若当事人对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农村宅基地纠纷应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负责处理,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若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程序相对复杂,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权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纠纷应由农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负责处理。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无法解决纠纷,则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若当事人对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违章建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281人看过
-
违法建筑向哪个部门投诉
473人看过
-
农村违法建筑向哪个部门举报
180人看过
-
投诉劳动争议应向哪些部门?
438人看过
-
建筑质量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153人看过
-
建筑质量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458人看过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 更多>
-
农村土地纠纷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7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
农村盖房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5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我国农村宅基地由村上批准,在乡下申报,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管理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婚姻行政复议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04当事人可以向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等行为是以民政部门的名义做出的,所以当事人既可以向该民政部门所属的县级人民
-
申诉侵权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1)、投诉书。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2)、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的需原发照机关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交复印件的需经商标所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 (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或照片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被投诉人不明确的。(
-
违章建筑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131、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2319. 2、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3、《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