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代本人同种罪行行为人能否认定为自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4:52:47 204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和第四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依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只有在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行为与行为人被抓获之后如实交代的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且性质相同时,才不以自首认定。在实施一般违法行为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行为,显然不同于上述条款规定之情形,更不应适用上述条款之规定。其理由如下:第一,行为人因一般违法行为被抓获后,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也不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当然更谈不上其违法行为构成同种罪的情形。因此,司法解释对“以自首论”认定所作的限定,应不适用于行为人实施一般违法行为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行为的情况。第二,行为人仅因为实施一般违法行为被抓获,其如实交代行为是行为人受到刑事追诉的重要原因,既反映了行为人具有认罪的主动性,也由此带来司法的经济性,符合自首制度的立法精神,对于感召和敦促犯罪人悔过自新、改恶向善,对于国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将此类情况排除在自首主体范围之外,则与自首制度的立法本意相违背。第三,依据2009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没有自动投案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自首论:(2)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关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之规定,可见,司法解释机关对“办案机关所掌握的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情形”是认可自首成立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
    在通常情况下,自动投案是犯罪分子主动、直接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但是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自动投案:(一)犯罪分子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二)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三)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四)经查实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均属自动投案。(五)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虽然并不是出于犯罪分子主动,而是在家长、亲友规劝、陪同之下才投案的,或者是在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分子家长之后,家长送犯罪分子归案的,都视为自动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如果是犯罪分子自
    2023-03-04
    351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
    在通常情况下,自动投案是犯罪分子主动、直接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但是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分子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3、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4、经查实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均属自动投案;5、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虽然并不是出于犯罪分子主动,而是在家长、亲友规劝、陪同之下才投案的,或者是在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分子家长之后,家长送犯罪分子归案的,都视为自动投案。一、自首后会不会被判刑犯罪嫌疑人自首后,会不会被判刑依据犯罪情节和自首情节而定,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2023-03-24
    176人看过
  • 借款行为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犯罪
    借款行为具有诈骗犯罪的认定: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行为。其次,要看借款用途。再次,要看有无可期待的还款资金来源。一、法院如何认定雇佣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二、车停在小区被偷物业有没有责任首先,要看双方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物管单位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对业主的车辆负有保管义务,那么物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要看双方是否存在保管关系
    2023-03-22
    270人看过
  • 家人为其报案能认定为自首吗
    家人为其报案不能认定为自首。自首的认定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一、电话通知投案不算自首吗该问题想问的应该是先用电话向警方报案而后再投案,算不算自首是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所以,只要犯罪后无逃避处罚的行为,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这是被认定为自首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自首和主动投案的区别有哪些投案和自首的区别如下:1、投案是被动,自首是主动;2、自首不仅要求办案机关主动投案、主动控制,而且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因疾病、伤害或者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通过书信、电话投案自首的。自动投案形式如下:1、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2、犯罪人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投案而委托他人报案或以信电
    2023-03-31
    410人看过
  • 留置后主动交代是否认定自首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动交代违纪行为,有两个时间点:一是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二是在初核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所谓组织初核前,主要是指该涉嫌违纪的党员的违纪问题,尚未进入初核程序的阶段。这时候,组织可能还不掌握该党员的违纪问题线索,或者已经掌握了问题线索还没有开展初核。这个时候,赶紧主动交代,争取从轻减轻处分。主动交代主要是指违纪党员交代自身存在的问题。如果是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一、自首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
    2023-02-25
    122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请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经过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不能请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具有相对性。主要是指劳动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义务或者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第二,具有人身性。是指劳动合同所具有的人身性质,即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与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代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即劳动者应当亲自完成劳动任务,而不是由其他人代为完成劳动任务。一、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的最
    2023-02-1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主动交代行贿行为能否能减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7
      1、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被认定为认罪表现良好,在判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也可以争取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
    • 行为人交代同案犯共同犯罪行为以外的罪行,自首还是立功?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1.交代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罪行,经查证属实,是立功。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也属于立功,没有要求必须抓到后,但抓到是查证属实的唯一方法的话是例外。3.成立立功。
    • 什么是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行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刑法的规定,自首,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 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是否能减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1、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被认定为认罪表现良好,在判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也可以争取减刑。 2、《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 家人作为当事人能否认定自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1
      第一条根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