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可以要求撤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8:38:52 366 人看过

一、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可以要求撤销吗?

是可以要求撤销的;法院有权对依无自由裁量权的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反该类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依法撤销;而法院对依有自由裁量权的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仅有权进行合理性审查,对行政程序严重不当作出的行政行为才有权撤销。

主要程序直接决定行政行为是否成立,对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大,与程序公正性关系密切,对于违反主要程序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可申请撤销;次要程序对行政行为是否成立不具有决定性影响,对相对人权益影响也较小,违反次要程序,不必一律宣告无效,可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守的条件、方式、步骤等规范的总称。行政行为必须依据行政程序作出,以实现行政的客观公正。

二、具体行政行为效力有哪些内容?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

3.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4.执行力:国家强制当事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

三、构成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1.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

3.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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