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的工程如何确保收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3 01:52:16 319 人看过

一、没有合同的工程如何确保收款

没有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方拿不到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先收集与工程款有关的证据,如工程预、决算报告;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按以下方式处理:

1.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3.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4.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工程款欠条该怎么写

工程款欠条应具备以下内容:

1.标题:工程款欠条;

2.主体:欠款人和施工方,如果欠款人是个人,要求写全名。这个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应写下法人的全名并加盖印章。施工方是欠款人欠工程款的对象;

3.工程项目情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已完成工程量等;

4.欠款情况,说明欠款人欠工程款的具体金额、货币和大小写;

5.还款时间,说明欠款人承诺某年某月某日还款;

6.违约责任,说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特别注意的是,在约定还款时间时,应明确约定是否需要计算利息,违约后应承担什么责任,避免使用逾期未结算,后果自负等词汇。

三、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的确认方法如下:

1.转包后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经发包人同意的,应将实际施工人列为原告,发包人列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施工人是原告,承包人是被告;

2.联合承包工程的,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则其他联合方应列为本案共同原被告;

3.若合作方对合作标的享有共同权益的,且合作一方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纠纷而诉讼的,其他合作建设方为共同原被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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