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33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志基,男,197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南海区黄岐村南。
上诉人(原审原告)谭耀添,男,1965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南海区联安邵边村振兰坊。
两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黄芳,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横江上白坭村。
负责人何志桐,村长。
委托代理人林迎星,广东泰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智毅,南海区盐步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陈志基、谭耀添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二初字第6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返还耕地租金13250元及延期还款的利息494元(从2003年7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至2004年3月18日止);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向上诉人陈志基、谭耀添返还土地承包租金12808.33元,双方以后互不追究责任。
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共计1120元,全部由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承担,由于该费用已由上诉人陈志基、谭耀添预交,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在返还租金时一起支付。
三、上述租金和诉讼费在本调解书送达时支付。
经审查,该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学军
代理审判员林炜烽
代理审判员吴健南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舒琴
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因承包经营、承包管理、承包施工等承包关系引起的纠纷。 在承包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就合同条款、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解决。 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在协商和调解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更多>
-
-
经济纠纷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1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
-
什么是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案件中经济纠纷与合同纠纷的主要区别在哪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1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
-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的适用范围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设立合作经济组织的地方为村民委员会)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与其内部成员及其他承包者签订的明确双方在土地生产经营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土地承包合同适用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获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耕地、荒地、林地、草地、荒山、荒坟、水产业水面、戈壁荒滩、果园、桑园、菜园及相关的机械设备、附属建设设施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受害人能否享有相应的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享受该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