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20 04:19:29 143 人看过

一、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一)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二)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1、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

2、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二、产品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产品专利侵权可以告销售商吗

产品专利侵权可以告销售商,根据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销售者只要销售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即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但如果处于“不知道”的主观状态,则法院有可能判决其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其对权利人的赔偿责任。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以下所述。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商标法》规定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要件为:“不知道+合法取得+说明提供者”。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从中我们提炼出《专利法》规定的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要件为:“不知道+合法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n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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