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工怀孕期间有什么治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34:45 423 人看过

(1)产假:

(1)正常分娩,给予90天产假。其中,如果产前要求安排适当的休息日,则应在产假90天内计算休息日

(2)早产或延期分娩计算90天。难产或双胎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给予20-30天产假;自然流产、引产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予50天产假。早产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工资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省补助及其他补助照常发放,(2)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待遇

1.怀孕7个月后,每天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怀孕七个月以下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凭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照顾

3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请假休息经领导批准,工资不低于80%,不影响工资晋升和调整

女职工怀孕期间,应当按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女职工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经县(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证明需要休息的,孕期保护期间的治疗,按本单位实施的疾病治疗规定办理

(3)计划外分娩和妊娠,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哺乳假和待遇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养困难的,可以自行申请哺乳假经领导批准

1.生育第一个孩子,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并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至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孩子时,哺乳假为3个月

如果条件允许,独生子女女工也可享受一年的哺乳假(含产假),哺乳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独生子女父母不支付奖励费

4.休假待遇:哺乳期3个月和6个月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加上岗位津贴和省补助,不影响晋升,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照常发放工资,停止发放岗位(岗位)津贴和省补助。升职、调薪及工龄计算不受影响。独生子女父母不收奖励费

5.双胎以上女职工分娩后可休假一年,产假以外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支付

6.哺乳期:照顾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哺乳2次(含人工喂养),每次哺乳30分钟。它也可以结合两次哺乳。双胞胎及以上的哺乳期按单胎哺乳期加倍计算。哺乳期和途中往返时间从劳动定额中扣除,发放工资

哺乳期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

8.被诊断为更年期综合征的女工症状较重,每月可休假1-2天

女教师产假在寒暑假,寒暑假可以延长(国教委[1992]8号)

合同期满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女职工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分娩和哺乳

11.如果男女双方都晚婚晚育,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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