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53:01 79 人看过

满足以下这些条件可以股权质押:(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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