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附录:《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认定申请人与工伤职工关系□用人单位□本人□近亲属□工会
单位社会保障证号单位性质
用人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邮编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受伤人姓名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受伤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五险参保□再就业双重参保□农民工单独参保□未参保
学历□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职高□技校□普通中学□初中□小学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日农民工□是□否
受伤时的职业/工种□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运输工人
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时间年月日时分
事故类别□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坠落□坍塌□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伤害部位(可多选,不超过5个)
□颅脑□面颌部□眼部□鼻部□耳部□口腔□颈部□胸部□腹部□腰部□脊柱□上肢□腕及手□下肢□踝及脚□其他
职业病名称□尘肺□放射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生物因素所致□职业性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疾病□肿瘤□其他职业病
-
南京工伤保险认定条件有哪些
490人看过
-
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认定工伤要满足什么条件
400人看过
-
济南工伤认定条件怎样算是工伤?
178人看过
-
南京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370人看过
-
南京市工伤认定流程图
414人看过
-
工伤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认定工伤
21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2023年南京退休职工工伤待遇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4若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认定工伤要满足什么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
-
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什么是工伤认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
-
南京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南京地区工伤认定年龄规定是如何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7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