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本地工伤纠纷怎么算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可能是自身的身体机能导致的,也可能是工作过度劳累、紧张导致的,突发的疾病是否与工作有关很难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从体恤、照顾劳动者的角度出发,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利益,将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情形。如果职工因突发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突发疾病后经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的,都不得视同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无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虽然这些活动与工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但是视同工伤。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职工是基于社会公德为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法律通过补偿职工来肯定这种行为,并使之在社会上发扬光大,最终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得到维护。另一方面,职工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传统侵权行为法无法获得救济,为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致个人利益受损的,法律依据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则,将这种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情形。例如,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现有人拦路抢劫而与犯罪分子搏斗受伤的,职工这种见义勇为行为属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只是申请人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军人属于优抚的对象,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且已经取得伤残军人证的,依法享受军人抚恤优待待遇。为了保持政策上的连续性,法律规定伤残军人复员转业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能够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强调,职工复发的旧伤必须是其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导致的伤残,并且必须取得了伤残军人证。如果确是因战、因工负伤致残但没有取得伤残军人证的,或者是因病负伤致残的,则不得视同工伤。
三、什么情况下不得认定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伤害的
“犯罪”是指危害社会,依照我国《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可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大类。由于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较重、社会危害性大,所以,因故意犯罪而受伤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但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较轻,不能因此否定受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具体而言,如果职工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并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发生人身伤亡的,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二)因醉酒或者吸毒受到伤害的
因醉酒或者吸毒受到伤害,主要是指职工本人受酒精或者毒品的作用,行为失去控制而导致本人受到伤害。这里的醉酒标准,应当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执行。对“醉酒或者吸毒”的认定,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相关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应当强调,职工受到伤害是由于本人醉酒或吸毒行为引发的各种事故导致的,而不包括在醉酒或吸毒的状态下由第三方或自然力造成伤害的情形,为了遏制职工酒后工作和吸毒这种违法行为,法律将其纳入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自残或自杀”是指职工在自由意志的支配下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行为。一般而言,职工自残或自杀而导致的伤亡是其故意造成的,与工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后果应当自己承担,否则,如果职工自残或自杀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对“自残或自杀”的认定,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相关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然而,如果职工的自残或自杀行为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工伤认定机构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认定机构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此处的“统筹”层次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确定,即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然而,为了便于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天津市十级工伤残疾赔偿金怎么算
397人看过
-
工地受伤赔偿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怎么算
390人看过
-
天津工地受伤赔偿标准2024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61人看过
-
在天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367人看过
-
工伤赔偿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工伤赔偿纠纷找什么部门
351人看过
-
天津撞人怎么计算赔偿?
134人看过
-
天津工伤赔偿纠纷期限有多久?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1申请工伤赔偿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
-
天津大棚工程占地赔偿怎么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1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天津工伤赔偿纠纷该如何搜集证据河南在线咨询 2024-10-06《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天津工厂占地怎样赔偿怎样赔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1工厂拆迁补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
-
天津区怎么处理宅基地纠纷?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6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