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可以进行和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8:22:10 248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可以进行和解吗

1、当事人可以和解。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一条

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刑事和解应如何进行

一是提出。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案件承办单位提出和解请求。

二是受理。刑事案件的受理,应由检、法机关进行。受理后,应当审查提案是否具有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填写《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告知书》、《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决定书》一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三是和解。由检、法机关促成被害人与加害人对话,刑事和解成功的,承办人组织双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作为对被告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和解不成的,当即制作《终止刑事和解程序通知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依照审判程序及时作出决定或判决。

四是监督。调解机关对加害人履行赔偿协议的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督促,并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危害后果及赔偿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和解程序相关文章
  • 哪些人可以对刑事案件进行调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对刑事案件进行调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六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也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后达成和解。人民检察院对于本规则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公诉案件,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
    2023-03-04
    40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未解决,民事案件能否进行庭审?
    第一种是和刑事案件无关的民事案件开庭,可以由法院的法官可以开具介绍信到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要求协助审理民事案件,办案件机关可以让法官提讯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第二种是和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刑事案件有关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不可以先民事后刑事,其开庭顺序应当是先刑后民。民事诉讼能否延期开庭当事人的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审理,但是需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17
    102人看过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否调解结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不可以调解结案。但是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一、审判监督手续与第二审手续有哪些区别审判监督手续与第二审手续的区别:1、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审判监督程序的审判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2、二审理程序不同于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条件。只要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就可以提起二审上诉;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有效的判决和裁定,明确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确有错误的,方可开始再审程序;3、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时间不同。二审是一审的延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二、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上的事由提起再审程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
    2023-03-08
    393人看过
  • 要达成刑事和解可以怎么进行,达成刑事和解可以反悔吗
    一、要达成刑事和解可以怎么进行双方当事人要达成刑事和解有以下方式:1.双方当事人提出和解,双方当事人为避免诉累,可以自发提出和解。不过,自诉案件允许和解,公诉案件还是要接受法院追究刑事责任。2.双方当事人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为给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提出和解,跟被害人达成一致即可。3.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司法机关就会告知对方可以进行和解。二、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对于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双方均无权反悔。但是如果双方不是出于自愿,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则一方有权反悔。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达成和解,需要公检法向当事人确认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三、刑事和解后有案底吗刑事和解后没有有案底要看情况。1.刑事和解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当事人会有案底。2.自诉案件和解后原告撤
    2023-06-23
    437人看过
  • 缓刑期间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吗?
    缓刑期里,有民事诉讼不会收监,只有缓刑考验期内有违法、涉嫌犯罪情节才可收监。一、缓刑两年还用不用坐牢?缓刑两年还用不用坐牢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1、如果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规定的考验期内遵守法律规定,没有犯罪,那么缓刑期满后视为刑罚执行完毕,不用坐牢;2、如果考验期内没有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那么原刑罚不再执行;3、缓刑期间,不需要在监狱里面服刑,但是如果在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需要收监执行;4、如果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有漏罪或者新罪,那么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5、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缓刑过后还会收监吗?缓刑过后,若犯罪分子未犯新罪或者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会收监。根据《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特殊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
    2023-03-19
    234人看过
  • 法院可以跨省审判刑事案件吗
    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异地审理的,但是异地审理不是强制性规定的,同时也不能违背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提起刑事上诉的。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可以分为指定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异地审理主要是为了有效的预防审判干扰,确保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总之适用异地审判的前提必须是,因客观干扰因素导致犯罪地管辖不适宜审理案件。一、民事诉讼申请异地审理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异地审理,主要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可以防止官员利用在其任职地区的权力影响案件的审判、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些“跨省异地”审理的案例,也被舆论认为能够有效排除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二、刑事诉讼管辖怎么规定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2023-06-23
    266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进行不公开审判
    1、审判公开的例外:(1)涉及国家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开庭时的年龄);(4)涉及商业秘密。(司法解释规定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2、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3、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4、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必须公开。不公开审判的含义是什么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审判公开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指法院在审理案件
    2023-08-06
    6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法院的二审审判期间会加重刑事吗
    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一、上诉不加刑的意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二、刑事公诉案件终审流程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终审流程也就是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
    2023-06-28
    497人看过
  • 了解经济诈骗案件的刑事审判程序和时间
    一般来说经济诈骗罪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符合立案条件就要立马立案。流程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首先进行审查,才能确定是否能立案。若审查后公安机关确定事实并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要制定《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予以立案。若不是,则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决定不予立案的并且有控告人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经济诈骗案件的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023-06-30
    412人看过
  • 行政案件在再审期间可以提出审判监督程序吗
    一、行政案件在再审期间可以提出审判监督程序吗可以。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原因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是如何的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2023-03-22
    410人看过
  • 轻伤二级凉解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一、轻伤二级凉解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和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刑事和解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二,刑事和解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三,刑事和解的作用(1)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2)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诉,
    2023-03-25
    1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可自行达成和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也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后达成和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六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和解,也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等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后达成和解。人民检察院对于本规则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公诉案件,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并且,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2023-04-29
    43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一审可以不予审理和终审吗
    在我国刑事案件一审不能终审,一审过后当事人可以上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刑事案件是没有一审终审的。但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一、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1、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二、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2023-07-29
    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判期间有几种情况
    1、20天:对于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判期为20天。一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判期限为一个月且最迟不超过1.5个月的案件: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2。被告在押时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二审刑事公诉案件,3。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二审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三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试验期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4个月、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在涉及重大犯罪的复杂案件和涉及重大犯罪的复杂案件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判期间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即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
    2023-05-07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和解程序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正在进行审判可以起诉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刑事案件正在办理的情况下是不能起诉的,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及轻伤以上后果,会启动国家公诉,如果是轻伤或轻微伤案件,才可能存在被害方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
    •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可以直接进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公诉案件如果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能刑事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 再审案件结案案件还可以进行调解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再审案件仍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因此,依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时,能够调解并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仍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不能久拖不决。
    • 刑事案件不公开进行审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2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七十四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 刑事案件影响审判进行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影响审判进行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如下: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