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实体处理文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以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的一种实体处理文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判决书的制作,在实质上应当具备逻辑性和公正性的特点。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下达后,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第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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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什么类型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26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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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会怎么处罚,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0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一、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成公共秩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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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3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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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不是属于司法类寻衅滋事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寻衅滋事罪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集中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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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范文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 徐州建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尹##父亲的委托,依法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过先前的了解和今天的庭审,对案件有了比较客观的了解。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首先,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于2005年8月2日随意殴打被害人刘珍虎等人,应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尹##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