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的城市记录
企业利用破产、兼并、转制等形式大量逃废银行债务,在一些地方已屡见不鲜。据一项调查统计,改制企业中,有51%的企业逃废债务,逃废贷款本息占贷款总数的31%。在企业各种逃废债务方式中,利用破产逃债首当其冲。某省一个县在3周内从政府机关抽调了20多名干部到法院办案,一下子处理了30多家企业的破产案件!
民间流传的难言之隐,一破了之,谈破色变,在有的地区成了真实的写照。在个别地区,破产甚至成为赤裸裸的逃债———以公平保护债权人为要旨的破产制度,成了逃债的手段!
在此背景下,上海难得地保持了清白的记录———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反映,在人民银行对全国企业逃废债务状况的调查中,上海,这个工商业高度集中的城市,没有一例被人民银行认定为逃废金融债务的破产案件。
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这是上海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对上海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经验的概括。
行使否决的权力
在上海,把好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关,是法院为防止破产逃债筑起的第一道安全堤坝。
为严格审查破产案件立案,上海各法院破产案件的立案由高级法院集中审批。上海高院专门成立破产合议庭,加大审核力度。去年,上海市高院审核了70件立案请示,不批准立案9件。2000年,审核了71件立案请示,不批准立案8件。
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将其全额投资设立的10多家企业并入该企业作为整体申请破产。为避免关联企业间资产、账目混同而可能产生逃债行为,法院要求对该企业和各子企业的破产申请进行分拆,并否决了其中一个可能隐匿、遗漏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子企业的破产申请。
虚增破产费用,减少破产分配,是常见的破产逃债方式。在上海,企业破产预案需经法官严格审查才能实施。在审查中,法院发现企业明显虚增破产费用的,破产预案只有降低费用才能获得通过。
破产逃债最常用的方法是大船搁浅,舢板逃生,即利用关联企业间转移资产,或在破产前新设企业转移资产,留下承担债务的空壳企业进行破产。针对这种现象,上海高级法院作出了明确的规范:破产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清理,不允许搁置不理。对外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尚可的,应采取转让股权方式转让其投资,将转让收益并入破产程序,对外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又属于全额投资的,则应同步分离破产,即母企业与子企业在相对同步的时间段内分离独立地进行破产。
睁眼防黑手
那是正常应该收回的账款啊,他们却以案件胜诉奖励的名义分掉了!上海市卢湾区法院经济庭庭长隋海君、副庭长顾文凯,向记者介绍了一桩典型的侵吞企业财产的案例。
一家租赁公司破产,是上海市首例由境外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在此案的破产清算期间,法官们发现:当时,该企业在另一案件中终审胜诉,大约有2000多万元的款项被执行到位。于是,该租赁公司的几位负责人就以案件审结为由,从这笔款项中抽出190多万元,巧设名目,以所谓的案件胜诉奖励为名发放。公司从总经理到普通工作人员,最高的分了23万元,一些普通员工也分了10万元左右,连一名刚进公司的员工也分了2万元。
这是对债权人极不负责的做法。顾文凯至今仍十分气愤。
此后,卢湾法院召开了该公司职工大会,对职工宣讲法制,让他们退还了不该得的钱。同时,法院将该公司领导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目前,擅自发放的款项已大部分被追回。
上海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密切关注是否有侵吞企业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时刻保持警惕,防范和处理侵吞行为,保护破产企业财产,保护破产企业相关各方的权益。
上海各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即在企业张贴公告,在有的企业还召开职工会议,宣传法律知识,要求掌握企业对外债权凭据的业务人员向企业交还债权凭据,同时言明隐匿、侵吞企业财产的法律后果。
去年,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一桩破产案件,清算组在与一企业客户核对账目时,客户企业介绍说,他们欠破产企业的一笔货款早已经付给该企业了。但是,清算组没有收到这笔货款。原来,该破产企业财务人员以飞过海的手法,私自与客户联系,指令客户将货款划到其他企业的账户。查清原委后,这笔货款很快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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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登记是不是说明要破产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9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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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对方公司索要债务对方说破拆并且哪些是公司破产债务重整?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7一般来说,当债务人企业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时,债务人企业、债权人和股东都有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的权利,重整申请一经提出和被批准,包括有担保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一切诉讼和要求;在此期间,法院可以选任现任管理层或者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其他人作为重整人;重整人须提出重整计划,如果关系人会议表决同意或者法院批准核发计划,企业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重整人按照重整计划继续经营,重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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