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阐述股权转让被撤销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02:56 293 人看过

在公司经营发展中,股东如果要离开公司,一旦离职,必须将股权进行转让,因为若不能满足相应条件,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当然,股东在离职时,如果公司明明已经连续五年呈现盈利状态,但是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此时可以直接退股,并不一定要转让。

股权无效转让能打撤销权纠纷官司吗

股权恶意转让后,能打撤销权纠纷官司。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股权转让行为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在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行为后,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撤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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