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没有公婆居住权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7:25:44 78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如果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签订了合同,则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

民法典中离婚后居住权可以维持多久?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设立居住权有签订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确定居住权期限,离婚不影响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不能以离婚为由消灭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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